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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契約條款

一共有:95筆"契約條款"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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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預售聯查 保障購屋權益

北市預售聯查 保障購屋權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今年329檔期預售屋銷售情形冷清,受疫情影響看屋人潮少,但以北市地政局納管預售建案契約備查件數迄今已破兩百案來看,建商推案仍有持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地政局利用3月25至27日,聯合法務局、消保官及建管處到預售建案實地查核,結果發現未完成備查的建案契約均不合格。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本次預售屋聯合稽查,除將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之「將作民生鉑月」預售建案契約已完成備查,現場查核完全符合規定外,另稽查5個建案,預售...

南市加強預售屋查核 契約簽訂停看聽

南市加強預售屋查核 契約簽訂停看聽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近年來受惠於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議題發酵,包含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區段徵收、平實營區市地重劃、南台南副都心區段徵收、永康砲校創意設計園區區段徵收、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市立美術館、市立總圖書館、台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等,加上南科廠商擴大投資及台商回流投資效應持續發燒,皆讓台南市房市買氣活絡,推案持續增加。 房地產市場熱絡,交易風險更需要特別注意,尤其預售屋買賣,一般消費者能取得的資訊相當有限,契約條款是否符合規範,更...

注意不動產定型化契約 保障個人權益

注意不動產定型化契約 保障個人權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預防不動產交易廣告不實及定型化契約爭議,新北巿消保官日前特別會同新北市地政局人員,前往新莊、新店及林口抽查9家建設公司及仲介業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與銷售廣告,結果發現有5家預售屋與成屋之定型化契約有缺失,地政局已要求該5家不符規定的業者限期改善。 消保官表示,內政部已公告多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之事項,用以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如果業者使用的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上述規定,便視為無效,如漏未記載則仍構成契約內容,...

租屋委管契約新制 12/1上路

租屋委管契約新制 12/1上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表示,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日前已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於今年12月1日施行,屆時代管業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日前公告的「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有7大重點,包含委託管理項目明確化、雙方需約明服務報酬及給付方式、房屋使用限制及處理、修繕的責任劃分與處理、代管業應盡義務與責任、租賃住宅返還之處理、提前終止契約條件。 內政部指出...

包租、轉租契約 6/1起實施

包租、轉租契約 6/1起實施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包租業、房東、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於今年2月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包租業者與房東、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了契約條款將無效,還得依消保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內政部說明,包租契約方面,對於租賃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包含押金上限、提前終止租約、使用租賃住宅的限制、修繕、室內裝修、租賃雙方之義務及責任、租賃住宅返還及...

新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11月上路

新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11月上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之權益,促進預售屋買賣資訊公開透明,內政部於日前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訂於今年11月1日施行,未來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須符合新制契約規定,違反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緩。 內政部表示,該次契約修正重點包含:一、2018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二、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

329推案熱 北市府稽查建案現場

329推案熱 北市府稽查建案現場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據住展房屋網統計,今年全台329檔期推案量突破5,000億,其中北台灣新成屋、預售屋推案量達2,225億元,年增逾百億。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地政局自2017年3月全國首創預售屋銷售管理新制以來,至今納管全市預售建案契約已達132案,除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自主檢查表」,讓業者得以先行檢視建案之契約條款內容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外,並要求業者在預售案銷售前,將自主檢查表及契約書報地政局核備。面對329檔期,地政局也將就完成備查之預售案契...

包轉租契約新制 6月1日正式上路

包轉租契約新制 6月1日正式上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並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6月1日起實施,未來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租約內容,應符合新制包租及轉租契約規定。 內政部表示,該次公告的包租契約,適用於包租業與房東間,包租業除應善盡一般承租方的義務責任外,亦應盡管理房屋責任,包含日常修繕維護、製作紀錄等。此外,應於簽訂...

內政部公告包租、轉租契約 6/1上路

內政部公告包租、轉租契約 6/1上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包租業、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於日前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未來包租業者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了契約條款無效之外,還可能面臨高額罰款,藉此提升包租業服務品質,讓房東、房客都安心。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包租業是指承租租賃住宅並轉租,擔任專業二房東的角色。在2017年12月27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公布後,內...

『凶宅』租賃,誰來負責

『凶宅』租賃,誰來負責

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過往,在房地產交易紛爭中凶宅的類型大多集中自買賣物件,租賃服務潛在需求調查統計,出租過程中,有超過4成的房東對入住後房客管理感到憂心。筆者同時觀注近年來租賃紛爭動態,除了上開情形之外,凶宅租賃的法律爭議也逐漸上揚,其中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房地產交易及租賃案件增加,有關法律權益、凶宅的瑕疵,自然也受到承租方的關注。本文有關於凶宅租賃法律爭議,是以租賃契約雙方在租賃期間因發生非自然死亡所導致的『凶宅』瑕疵為探討核心,臚列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