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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部分土地所有權人為規避土增稅,先移轉極小持分土地,以創造土地所有權人共有土地的關係,再利用免徵或不課徵土增稅的土地與應稅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藉此墊高應稅土地的原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 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以上述方式逃漏稅,今年8月至9月間,基隆稅務局將全面清查該類案件,後發現如有以上情形者,將依實質課稅原則,於再移轉時以分割前的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遏止逃...
以《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為核心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的包租代管條例,《住宅法》更具有強烈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目的社會法性質。依據《住宅法》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106年1月間將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其免納綜所稅額度,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實施年限為5年。換句話說,這項稅捐優惠措施,目的在鼓勵更多房東釋出空屋,以達成蔡政府8年設立20萬戶社會住宅的...
根據最新實價揭露資料顯示,台北市萬華區的雙園段有一筆土地交易,319坪土地成交5.4億元,單坪土地價格為170萬元,其中備註欄顯示「本案適用危老建物重建獎勵」,為了促進老舊建築加速更新的危老條例,寬鬆的容積獎勵的確讓一些老舊建築的更新慢慢動了起來。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危老條例雖然要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但該方案的容積獎勵給的相當慷慨,符合條件的狀況下,很容易就可以爭取到至少24%的容積獎勵,若是基地規模稍微大一些,甚至可以爭...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所有房屋屬於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賣時是否需要辦理申報繳納契稅?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不因房屋是否有辦理保存登記而有所差異。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信義三興公辦都更案」與「忠孝懷生公辦都更案」兩案已於日前正式公告招商。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將擔任該案的實施者。 「信義三興公辦都更案」位於信義路四段及光復南路交叉口,基地面積約1,000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屬商三特,容積率630%,建蔽率65%;其中市有土地占59.2%,私有土地占40.8%。該案基地鄰近捷運信義安和站及台北101/世貿站,交通便利且為商業發展地區,透過該次都市更新,將能夠更有效得利用且活化公有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內政部提出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將送至立法院審議,未來將在保護個人資料的前提下,提供民眾更即時、透明、正確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指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與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規定,這次修正重點包含: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一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公開、增訂主管機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居住安全,並促使海砂屋加速更新重建,台北市政府修訂「台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自今年8月1日起,對於海砂屋拒絕停用且不同意更新重建的住戶,裁罰金額將提高2倍、裁罰頻率也增加2倍。 另外,為確保能順利執行拆除重建作業,當已停止使用戶數達該建築物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且已領得拆除執照或已領得建造執照者,對於未停止使用的住戶,將按月連續加重裁處罰鍰。 台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於2015年中與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今年6月完成成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最近欲將該屋出售,其房屋取得日應如何認定?是否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須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對此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4點所規定,房屋、土地取得日的認定,以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民眾所提的預售屋於今年6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屬於2016年1月1日以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若將私有土地提供予公眾作為通行道路使用,是否會被課徵地價稅?苗栗縣稅務局釋疑,民眾無償提供予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內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有此類型之土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若逾期申請,則將由隔年起才開始減免。 另外,稅務局提醒,若適用原因及事實未變動,免徵地價稅條件將繼續延用,民眾不必每年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目前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之親屬適用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然而有些民眾擁有不只一處住宅,雖供自家人居住使用,也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等分別設立戶籍,但只能享用一處優惠稅率,其餘土地仍依一般稅率計繳地價稅。 對此基隆市稅務局指出,擁有不只一處自用住宅土地的民眾,若合計全部自用住宅土地持份總面積在限制上限內,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就不會僅以一處為限,民眾可依此原則進行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