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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有時出於需要,會與鄰居達成協議,相互交換車位,此情況便會碰到稅務問題。台中市稅務局指出,某些情況下,兩人交換車位需申報繳納契稅,而能否免稅的關鍵,在於2車位的位置,以及車位持分是否相同。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一併須申報繳納契稅,車位同樣也在契稅課徵範圍中。 兩車位是否位在同一處建築 若是交換的2個車位皆位在同一棟大樓,且交換...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不動產交易包括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等數種形式,交換互易就是互相交換金錢以外的物品。關於互易,準用買賣之規定。另若約定移轉金錢以外之財產,並應交付金錢時,即為「附有補足金之互易」,其交付金錢之部分,準用關於買賣價金之規定。(民法第398、399條)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兄弟二人分別持有2棟各1/2之房屋,經協議交換,需要申報契稅嗎?財稅局說明,不動產如果有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據現行法規規定,當房地所有權發生移轉時,一般情況下,納稅義務人均須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與契稅。稅務局提醒,若民眾是以繼承方式取得房地,則無論是土地增值稅或契稅,於該次移轉中均可以不用申報。 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民眾若以繼承方式取得土地,可免被課徵土地增值稅,若繼承人後續再次移轉該筆土地,在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應以繼承開始時該筆土地的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基準。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隨著房價不斷上漲,越來越多購屋民眾為了撿便宜,將法拍屋納入置產的選項當中,連帶推升法拍市場的交易熱度。但稅務局提醒,即便是經由法拍途徑取得房地,仍應向稅捐機關繳納契稅後,才可辦理過戶,若因疏忽導致延期繳納契稅,最高會被處以1.5萬元的怠報金,民眾需特別注意。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同樣是房屋買賣的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之間相互贈與的財產,原則上皆不會被課稅,然而若涉及不動產的部分,就未必如此。台中市稅務局指出,若配偶之間相互贈與的財產為不動產,雖不須被課徵贈與稅,但仍須依《契稅條例》規定申報契稅。 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都有義務要申報繳納契稅;因此,配偶間相互贈與不動產,雖然免課贈與稅,也可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為何贈與房屋卻要報繳契稅?」財稅局說明,依據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又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夫妻相互贈與的財產,依據此條規定,得以免徵贈與稅及緩繳土地增值稅。 屏東縣財稅局也指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時常接獲民眾去電詢問:購買法院拍賣的房屋,是不是可以直接辦理過戶不用繳納契稅? 該局說明,依照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也是買賣的一種,拍定人仍應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辦理過戶。 該局特別提醒,新竹縣契稅申報,乃是委託鄉、鎮、市公所辦理,民眾購買法拍屋後,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根據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其中透過法院拍賣取得房屋,屬於買賣而取得所有權之情況,亦須依規定繳納契稅。 稅捐稽徵處指出,民眾若向法院標購取得拍賣的不動產,或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者,仍屬於契稅課徵範圍,應依契稅條例第16條規定,於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或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土地承租人在承租的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日後由土地出租人以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房屋,應依照買賣契稅稅率申報納稅,也就是將依照房屋現值6%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表示,依照規定,土地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自費興建房屋,若以土地承租人為建照原始起造人取得使照,非屬契稅課稅範圍。 然而,若土地承租人自費興建房屋以土地出租人為建照原始起造人取得使照,或是依約在土地租賃期間屆滿後移轉房屋予土地出租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若是因契約解除導致的不動產返還移轉,則沒有課徵契稅的問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已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的建物,若因契約解除而返還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納稅人依其所檢附的相關證明文件,分別以「判決移轉」、「調解移轉」或「和解移轉」為登記原因申辦的案件,由於不在契稅的規定範疇內,故無課徵契稅問題。 至於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