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8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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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資格的納稅義務人,須於今年9月25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才可於本年度立即適用,如逾期申請,則須自次年度才能開始適用。 稅務局說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或騎樓走廊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符合土地減免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土地所有權人應依規定,於今年9月2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