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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先前因排放廢氣、汙水、違建等問題的豐原東億紙廠,已遭民眾陳情檢舉達48次,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派員稽查後,查獲12次違反空汙法、水汙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事證,裁罰134萬。環保局長白智榮日前表示,為釐清該紙廠違規狀況,市府在跨局處聯合稽查後,確認該廠違建有影響公安、衛生與交通安全之虞,因此將由都發局依規強拆。 白局長說明,市府自104年起至105年8月止,共接獲民眾檢舉陳情東億紙廠48件,並分別查獲3次違法空氣汙染防制法、7次違反水...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鳳山丘陵私人土地日前因未經核准,即逕自砍樹整地,遭高市府依違反都市計畫法開罰6萬元,並限期恢復合法使用。該事件更引起市長陳菊的關注,要求行為人應儘速提送改善計畫,並請專家協助審查,儘快恢復地貌及植栽綠化。涉違法採取土石、設置圍籬部分,則應依法裁罰及拆除,追蹤土石方及廢棄物流向;違反礦業法則分別移送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檢署調查。 高雄市水利局指出,市府會參考各方意見,並參照水保技術規範以及請水保服務團成員現場會...
惡房東張淑晶驚傳重出江湖,繼續以慣用技倆欺騙不知情的房客。同時,全台又傳出幾起行徑惡劣的「租霸」,霸佔租屋、或將房子搞爛,人卻消失無蹤。遇到惡房東、惡房客,到底要怎麼處理才有用……近年來,租屋糾紛頻傳,惡房東與惡房客事件令人為之氣結。像惡房東張淑晶藉各項名目扣房客押金不還,雖然房客經訴訟討回公道,但若是不熟法律的人,就活生生被她騙個團團轉。俗話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句話一點也沒錯。如果懂得法律,就能在租屋之前詳擬契約,儘量杜絕...
預售屋雖然有付款較輕鬆的優勢,但常潛在許多陷阱,如成屋後建材配備與預售時承諾不同,甚至經過二次施工後,原本的設施變了樣。專家建議,消費者應保留預售時的所有圖面,並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逐一比對以保障自身權益。社區私人花園事實上是開放空間,經檢舉要開放給大眾,易產生社區安全疑慮。品牌型號都須確認二次施工則是預售屋常見的問題,當民眾看到華麗的大廳或社區獨享的超大庭院,可別高興太早,許多都是二次施工而來。齊太廣告協理謝俊正表示,有預售屋成屋...
雨遮拉低公設 恐增虛坪時機歹歹,薪水增加的速度永遠趕不上物價上漲的幅度,所以民眾要買房子,一定得要精打細算,每分錢都花在刀口上。首先,民眾要特別注意坪數與公設比間的關係,看看坪數是否實在,看得到用不到的虛坪愈少愈好,也要注意建商是否有利用車道灌坪數的現象。其次,買預售屋要留意成屋後是否有二次施工的問題,造成規劃與原先承諾的出現落差,大廳變停車位、私人花園變法定開放空間,若被檢舉勢必拆除,徒增民眾困擾。或是建材配備與預售時不同,甚至等級...
買房不買雨遮 建案特搜預售屋雨遮計坪不計價,常讓民眾傻傻分不清楚。《地產王》精選北台灣雨遮不計坪不計價建案,讓你擺脫無用虛坪,輕鬆省荷包!房價居高不下,買房當然要精打細算。據內政部規定,預售屋附屬建物除陽台外,屋簷、雨遮採取「計坪不計價」原則。專家表示,部分建商銷售預售屋時,仍會將雨遮部分計在總價裡,使民眾混淆,因此有建案直接打出「雨遮不計坪不計價」,吸引購屋民眾目光。 建案打出雨遮不計坪不計價的方案,吸引購屋客上門。彭仁義攝依照《預...
林口A7合宜宅4800戶住宅已全數取得使用執照,「皇翔歡喜城」近期開始交屋,「遠雄文青」則預計5月中交屋。但住戶梁先生投訴《蘋果》,他不滿合宜住宅未來可變更做商業登記使用,「合宜宅不是給國民居住的嗎?住宅大樓裡有商業行為,實在太奇怪。」桃園市府中央法令並無明文禁止,但若有住戶申請變更為辦公室使用,審議不會通過。A7合宜宅近期開始交屋,住戶擔心有人違規當辦公室商業使用。范厚民攝住戶可變更商業登記梁先生是林口A7合宜宅住戶,向遠雄建設購屋,他近期辦...
難向房東求償 租屋押金也難取回頂樓加蓋因租金相對便宜,在租屋市場具競爭力。專家提醒,頂樓加蓋屋雖為違章建築,但若無人舉報拆除,房東可以出租做收益使用,不過一旦被舉報,租客須立即搬離,且租屋押金也恐難取回。頂樓加蓋雖然租金較便宜,但仍須留意居住安全及被拆除的風險。范厚民攝早期舊公寓多無管理,許多頂樓戶會在頂樓加蓋,增加使用空間,雖屬違建,但也因搭建成本較低,租金相對便宜,吸引許多預算有限的學生或者上班族承租。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違建處...
2015年11月21日,住在台北的退休主管曾良海帶家人到日本京都賞櫻,他們搭早上10點航班,登機後卻毫無動靜,在跑道等了約35分鐘才起飛;26日下午回台灣時,「飛機明明已抵達桃園,卻在上空盤旋近40分鐘才降落,」曾太太愈說愈火大。一家人拿完行李搭客運回台北,花了約50分鐘。當天下著雨,曾太太不小心踩到一塊浮動的人行道地磚,濺濕鞋襪,嘆了口氣,「唉,日本的人行道鋪得平整又牢固,台灣為什麼就不能?」如果桃園國際機場跑道提早施工;如果機場捷運儘快通車;如果...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檢舉,北市傅姓房仲業者自91年起就非法經營房仲業務,且數次將出租人房屋供他人使用、侵占數名消費者的斡旋金及超收仲介服務費。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北市府地政局表示,已於91年起對該業者分別處以10到30萬不等的罰鍰,總計裁罰金額已達120萬元,同時禁止其營業處分,並檢送地方法院。 地政局指出,傅姓業者未依房仲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房仲,並透過不同公司名稱(如工信房屋、公信力房屋、工信建設)及營業據點或公司負責人等方式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