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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的改革版本,從去年五月送入立法院待審的「實價登錄2.0」(地政三法修法)後,其中最關鍵的改革方向,即「預售屋即時登錄」、「門牌全都露」,受到不少建商與代銷業者表達反對立場,外界研判,關鍵的修正條文極可能在審議過程中被喊「卡」。對此,「巢運」6日召開記者會,發出怒吼,大呼「改革有那麼難嗎!?」並強力呼籲儘速排審,完成修法。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灣居住正義協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團體,於3月6日召開記者會,肯...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3日初審通過立委張宏陸版本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買賣雙方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必須做實價登錄,否則最高可罰15萬元。官員表示,未來都將由買賣雙方來做實價登錄。 內政部長徐國勇備詢時表示,地政士和經紀業者是根據買賣雙方提供的資訊,申報實價登錄,但是現在只處罰地政士和代理人,已有1,000人受罰。 徐國勇認為,地政士是根據買賣雙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申報,代理法律效益歸屬於本人,如果本人給的資料不實,處罰地政士,這不合乎民法原則。而...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推出「建坪單價試算」選項,民眾可以獲得扣除車位、陽台等附屬建物的實際坪數單價,有助進一步了解市場行情,更透明化。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過去提供總價除以面積的單坪房價,共同使用面積、附屬建物面積等資訊沒有顯示出來,現在實價登錄網上會有各種選項,讓民眾自己選擇怎麼計算,看房子的資訊會更多、更透明。 內政部表示,有些民眾更關心交易案件所占公設多寡,所以這次網站調整,同時新增顯示「主建物面積占建物移...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接受專訪時表示,實價登錄2.0版仍是政策目標,但是需要「分階段處理」,必須與外界進行更多溝通,讓有共識的部分先行處理,不要被複雜的部分拖累進度。至於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部分,花敬群希望,未來不要再出現同樣房子賣不同價格的問題。 實價登錄2012年上路後,成為消費者了解房價的重要管道,瀏覽次數超過1億次。而內政部為了推動「實價登錄2.0」:資訊揭露到單一門牌或地號、所有權轉移登記後立即申報、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申報等,於2018年5...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市套房租金於近年大幅成長,對此,內政部表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發布的消費者物價居住類房租指數顯示,2011年指數為96.36,今年5月該指數為102.60,8年期間漲幅約6.48%;去年5月指數為101.71,年增約0.88%,亦低於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年增率0.94%,因此租金呈現平穩成長趨勢,並無大幅波動情事。 內政部指出,依據台北市916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資料顯示,平均租金約為1.4萬,平均面積為17坪,而在台北市包租代管案件中,...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因繼承取得、配偶贈與、親屬間贈與移轉取得之自用住宅用地,如地上房屋使用情形沒有改變,新所有權人繼續作自用住宅使用,仍須重新提出申請,才能享受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常有民眾誤認為親屬間的自用住宅用地移轉過戶後,使用情形未改變,即可繼續沿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而未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經移轉後,所有權人已改變,原核准之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亦隨之改變,所以新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持有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稅(新制)適用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之20%稅率,應以財政部公告情形為限。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由於財政部公告的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時間在2年以下房屋、土地者,依照稅率20%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依照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7日公告,前述規定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包含: 1、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權益,台北市地政局於2017年3月全國首創實施預售屋管理新制納管全台北市預售建案契約,透過建商主動申報、地政局隨時稽查及民眾檢舉等方式,納管建商預售建案定型化契約符合內政部所公布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截至今年5月17日止,全台北市共計納管142案,其中經地政局核備完成的建案契約共110案,未完成核備計32案,完成核備經複查不合格者計1件,已裁處4萬元。 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截至目前市場上銷售中建案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鑒於國內常有發生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造成人員傷亡意外事件,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推動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制度,預計明年1月起實施。 依照「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達一定年限以上或外牆面具有風險的建築物,其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定期委託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經診斷檢查判認建築物外牆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都發局會通知申報人限期改善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包租業、房東、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於今年2月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包租業者與房東、房客簽訂的契約若違反規定,除了契約條款將無效,還得依消保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內政部說明,包租契約方面,對於租賃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包含押金上限、提前終止租約、使用租賃住宅的限制、修繕、室內裝修、租賃雙方之義務及責任、租賃住宅返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