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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調高社宅提供弱勢者的比率,由現行的30%提高到40%。屋主參加社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現行的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元,擴增到1萬5,000元。 為推動社會住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一致認同,應調高社宅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比率,由現行的30%提高到40%。並新增「因懷孕或生育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納入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社會住宅聯盟提出民間版住宅法草案,修法重點有四,為「強化社宅對弱勢與未設籍就學就業青年的保障」、「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定價基準」、「合理減免稅負以利社宅與包租代管推展」,以及「辦理弱勢基本居住水準調查及輔導改善」。 社宅租金定價部分,住盟認為,目前各地方社會住宅租金計價方式各有不同,產生「一國多制」現象,且因應下一階社宅興建主力為國家住都中心,為改進租金計價亂象並回歸可負擔精神,建議應由中...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3月社宅包租代管新增媒合戶數為1227戶,為首次單月突破千戶門檻,今年第1季月平均為906戶,也是推動社宅包租代管計畫推動歷來最多。 內政部表示,過去3年多來,包租代管計畫新增戶數每月維持穩定增加趨勢,從推動此計畫起至今年3月底,共累積媒合1萬6千逾戶;各季新增戶數從2019年第4季的653戶,至今年第1季的2721戶,明顯表現出民眾對此政策的信任與需求。 內政部公告,自5月起各縣市將啟動社宅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3月社宅包租代管新增媒合戶數為1227戶,為首次單月突破千戶門檻,今年第1季月平均為906戶,也是推動社宅包租代管計畫推動歷來最多。 內政部表示,過去3年多來,包租代管計畫新增戶數每月維持穩定增加趨勢,從推動此計畫起至今年3月底,共累積媒合1萬6千逾戶;各季新增戶數從2019年第4季的653戶,至今年第1季的2721戶,明顯表現出民眾對此政策的信任與需求。 內政部公告,自5月起各縣市將啟動社宅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巢運團體宣示「巢運2.0」正式啟動,計畫於2022年及2024年大選時程推動房產稅制改革以及保障居住消費權益。其中,房產稅制改革主要為課徵囤房稅,引導空屋釋出。巢運指出,計畫目標為引導多屋者空屋釋出進入租屋市場,連帶促成餘屋去化,增加民眾租屋與購屋的供給。 另針對租賃所得稅改革,以及落實租屋實價登錄,巢運的目標是住宅租賃行為「全面納管」,進而整合進當前實價登錄系統。房東端可透過分離課稅與大赦條款,鼓勵...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賃所得時,應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而必要損耗及費用的減除,納稅義務人應提具確實證據,並憑證據申報。未能提具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者,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核定的減除標準調整。 該局說明,上述可減除的租賃房屋必要損耗及費用,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之利息、財產保險費等,並應檢附:(1)房屋成本的相關證明文件,以計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住宅所有權人只要將住宅出租給特定條件對象,便可享有租賃所得租稅優惠,每屋一年最高減免12萬元!透過減稅優惠,提升房東出租意願,也降低房東們的稅務負擔。 據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內政部、其他地方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所辦理之住宅租金補貼者,或其他中央機關辦理相關的租金補貼,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以不超過1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只須就每屋每月超過1萬元的部分申報租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租賃專法上路將滿1年,屋比房屋比價平台於日前進行網路待租物件統計,台北市住宅租金開價每坪1,564元,近1年漲幅2.1%;新北市住宅租金每坪989元,近1年租金漲幅3.9%;其餘4都租金漲幅約在1.5~2%間,儘管近1年漲幅不如雙北明顯,但也都較專法上路前的漲幅高。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供需」和「政策」2個因素影響著租金走勢,租屋市場長年供需不對稱,加上大台北房價所得比居高不下,不僅帶動都會區租金上揚,過去屬於黑市的租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委託包租代管可享所得稅減徵,並依照參加社會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而享有不同所得稅減徵優惠。內政部表示,由於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具社會公益,故減免額度較高。依照住宅法規定,房東將租賃住宅提供作為社會住宅,每月租金可享有1萬元所得免稅額,及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60%的抵扣費用額度。以去年全年參與的房東為例,每月收租2萬元,只要5月報稅填載租金所得減徵資訊,並檢附包租或委管契約及住宅租賃契約,所得稅可較未加入的房東多減...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發展社會住宅租屋服務市場,以及鼓勵房屋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房屋所有權人的租金收入,依住宅法規定,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減免優惠。 該局說明,依住宅法第23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或是透過租屋服務事業轉租代管予符合使用規定的對象,住宅出租期間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不超過1萬元內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