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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發展社會住宅租屋服務市場,以及鼓勵房屋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房屋所有權人的租金收入,依住宅法規定,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減免優惠。 該局說明,依住宅法第23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或是透過租屋服務事業轉租代管予符合使用規定的對象,住宅出租期間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不超過1萬元內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有民眾詢問,若將自己所有之房屋借與小孩,供其獨資商號使用而未收取租金,是否仍然需要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設算租賃收入? 對此高雄國稅局解釋,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實是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外,仍應參照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規定,上述提及法條中所稱他人指的是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無償提供房屋給予他人做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即使未收取租金,仍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 稽徵所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非經主管機關查明確認是無償,且不是提供做為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其餘各案皆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稽徵所補充,該法中的「他人」指的是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 稽徵所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有扣繳單位於2017年度承租房屋供營業使用,每月給付租金予個人房東時,未依規定扣繳10%稅款及填報扣繳憑單,經國稅局補徵稅款,並按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單位承租房屋若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給付租金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房東時,應按規定扣繳10% 作為扣取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則免予扣繳,但仍需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給他人用,除經查明確是無償且非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之外,其餘都要依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104年度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哥哥經營小吃店,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沒有報租賃所得,該局參考了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定租賃所得12,000元。 甲君不服,主張房屋是由他本人與哥哥共同繼承的祖厝,因其在外謀生所以請哥哥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東在出租房屋時,難免為遇到房客中途解約、進而沒收房客押金的情況,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房東因房客未中途退租間而收取或由押金抵扣的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請房東們別漏報該筆其他所得或誤申報為租金收入。 台北國稅局說明,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納稅人不主張核實減除必要費用,可依財政部頒定的費用率43%,以租金收入之57%為所得額。 但收取違約金並非提供出租財產收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檢舉房東出租房屋,未依法申報租賃所得,涉嫌逃漏稅。對此該局說明,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檢舉人需提供被檢舉者的姓名、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因此,若要檢舉房東逃漏稅,檢舉人需敘明房東姓名、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期間、每月租金,並提供租賃合約、租金支付證明(匯款紀錄或現金交付簽收單等)或其他有租賃事實之證明文件。 該局...
台灣不斷暴漲失控的房屋稅,是一顆被人輕忽的定時炸彈。受衝擊的不僅是富豪和建商,甚至連一般住宅持有者都壓力大增。而人們還沒注意到的是,高漲的房屋稅,已造成都市更新愈加窒礙難行、地上權住戶哀鴻遍野;長此以往,市容老化,沒人要再蓋新大樓,終將危及台灣的經濟發展。暴漲的房屋持有稅,遲早還會轉嫁到買不起房的租屋族,壓縮全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房產持有稅高漲,不只傷到豪宅,連一般市井小民都快被壓垮了。六十歲的陳太太,前陣子與老公雙雙退休,剛剛搬進了...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如將自有房屋無償借給親戚開店營業,是否應課租賃所得?對此國稅局嘉義分局表示,除非無營業使用,否則都應參照當地租金行情,計算租金收入課徵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表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非經查明後,確屬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用外,不然都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計算租賃收入,並繳納所得稅。因此民眾即使將房子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外的親戚供營業用,縱使未收取租金,仍應按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所...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有越來越多人選擇當租屋族,輕鬆解決「房事」問題。不過,租屋時難免會遇到一些鳥事,最近爆出的張姓女房東涉嫌設局敲詐房客事件,讓租屋市場的亂象再度受到關注。如何避開惡房東,也因此成為重要的課題。台灣租屋的相關法令不夠完善,依現行法令規定,租屋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按:消費者保護法是規範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糾紛,而房東只是個人,並不是企業,因此租屋糾紛不適用消保法),租屋契約中也沒有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官方現有的租賃契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