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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都市更新條例於2019年1月修正公布,為因應都更條例相關規定,台北市府啟動「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修法作業以明確評估標準項目。更新處強調此次修法有別於以往,納入本府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規劃(TOD)政策,將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分為捷運場站周邊區域及一般區域。讓評估標準項目更明確化,並建立完整檢核方式,以及強化都市更新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推動機制之連結。 本次修法將原先建築物...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淡水東來大廈於1988年完工,2012年鑑定為海砂屋。後續因構造損壞加劇並發生多起外牆磁磚、混凝土塊剝落,甚至有小貨車陷入騎樓,造成地下室裸露等公安事件,對東來住戶及用路民眾的安全造成威脅。為維護公共安全,新北市府依2018年完成之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詳細評估判定「有立即性危險,建議拆除重建」,於今年7月8日執行東來大廈停止使用作業,並於9月起開始拆除,現已全數拆除完畢。 淡水東來大廈海砂屋在新北市盤點全市危險疑慮社區中被列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北市府配合「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案,近日發布「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及「台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等三法,以活絡台北都更申請案、促進台北市都市經濟發展及創建台北市都市生命力。 「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強化容積獎勵,各項容獎額度加總約有43%可以申請,依中央第65條第4項規定申請本市容獎以20%為限,並且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鼓勵民眾申請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確保居住環境安全,內政部部務會報於日前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修正案」,將耐震初步評估補助金額由每棟6,000~8,000元,提高至1.2~1.5萬元,預計於近日發布施行。 內政部指出,該次修法主要目的是鼓勵潛在危險、老舊建物進行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未來總樓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907.5坪)的建物,每棟補助金額將由現行的6,000元提高至1.2萬;總樓板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目前台北市公告列管「須拆除重建」海砂屋計有49件(2,365戶),其中42件已逾公告後2年內停止使用期限,建管處針對無正當理由仍持續使用之建築物,依法裁罰所有權人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藉以督促社區住戶早日整合意願,儘速拆除重建。 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市府積極協助海砂屋拆除重建,訂有「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經公告列管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除了減免房屋稅外,申請拆除重建得依原建蔽率、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日地震來襲,台中市都市發展局表示,該局網站設有「地震後房屋結構自行初步檢測簡易手冊」,民眾下載參考並檢視建築物外觀有無傾斜或其他異狀,再檢視室內梁、柱、樓板及牆等有無新增裂縫。此外,市府即日起也開始受理申請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申請期間至今年12月20日止。 都發局說明,民眾於地震時或是地震停止後,應立即檢查家中水、電、瓦斯開關是否有異常情形,若有瓦斯漏氣,應開啟窗戶保持通風,並視情況...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積極協助民眾進行危老重建,中央在去年立法公布「危老條例」,今年8月內政部更大幅簡化申請文件,公寓大廈只要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及使照影本,即可申請耐震能力評估與補助。內政部呼籲,民眾應認真看待建物老舊所衍生出的安全問題,以保障自我的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表示,根據最早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申請耐震評估需檢附的文件相當繁瑣,政府為了鼓勵並推動危老屋重建,於今年8月2日修正危老評估辦法,簡...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日前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正式簽訂契約,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計自今年至2021年4年,共勻撥信保基金10億元,提供100億元額度的融資信用保證,各金融機構預計於8月起開始受理,協助民眾補足重建工程貸款的缺口,加速完成重建。 內政部表示,危老建築的重建,不僅是建商與住戶的協議合建,也有可能是住戶自主整合重建。為協助有自主意願、需優先推動重建區域或重建融資取得有困難的住戶儘速推動重建,內政部依據危老條例的規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日前於部務會報中,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新建住宅得單獨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讓推動重建的危老建築,能加速取得建築物耐震設計的容積獎勵額度,以加速危險老屋的重建作業。 內政部表示,去年危老條例公布後,老舊建物欲爭取建築物耐震設計的容積獎勵額度,需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或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辦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取得結構安全性能等級第一級至第三級。 現行「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規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已於去(106)年上路,但內政部近日發現有民眾誤傳,老舊建築物必須進行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詳細評估」,才能申請重建,導致建物所有權人躊躇不前,不敢申請評估。 內政部日前特別澄清,提醒民,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分為初步評估及詳細評估,初步評估之後是否須進一步進行詳細評估,將視初步評估結果而定,詳細評估並非必要程序。經初步評估為乙級且有昇降設備者,才須再進行詳細評估。 內政部進一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