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日前召開「數字台北地政」記者會,由地政局長李得全主持,提出北市各項基本地政統計資料,包括全市土地公告現值總值、各行政區平均地價及人口密度,以及不動產所有權人的男女比例、年齡分布等資料,並統計分析台北市近5年繼承登記案件,由不動產繼承人性別分布角度,透視兩性平權現況。 據地政局統計資料,台北市土地公告現值總值高達29兆餘元,12個行政區中以大安區的平均地價最高,土地單價每平方公尺高達431,826元,無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優惠配合政府土地重劃的地主稅負,土地重劃後的第一次移轉,無論是否為市府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重劃或核准市地重劃,在重劃完成後移轉計徵土增稅時,均可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4扣除重劃費用及減徵40%稅額。 然而,台中市稅務局日前提醒,若民眾以繼承方式取得重劃區土地,且在重劃區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日後,才辦竣繼承登記並移轉,則該土地就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不適用相關優惠減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人繼承重劃後的土地,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便利民眾辦理地政服務,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自前年起,針對民眾經常辦理的買賣、贈與、繼承、書狀補給及抵押權設定等5種登記案件,分類製作簡單易懂的「地政便利包」,讓民眾了解不動產登記案的應附文件及注意事項,希望節省民眾往返各機關索取各項表格的時間。 地政局統計,雖然官方自103年底至104年陸續推出地政預約諮詢、到府到院服務、地政便利包及服務通全國等各項便民服務措施,但104年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由地政士送件受理清償、設定、買賣...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板橋地政事務所日前宣布,已經將轄區內(板橋、土城)總價值逾43億元的未繼承土地列冊管理!其中一位被繼承人名下的9筆土地,市值直逼3億!在板橋區府中段的精華區土地,單筆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更高達54萬,呼籲這些被繼承人盡快出面辦理。 該事務所指出,依現行法令規定,繼承登記應自被繼承人過世後6個月內辦理,逾期不僅將被處以罰鍰;過世超過1年者,將公告3個月,公告期滿後將由縣市政府列冊管理15年;若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則移交財政部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新北淡水地政事務所日前提醒民眾,10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將於8月1日起列冊管理。呼籲民眾如有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者,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所主任陳素霞指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再逾期未聲請登記,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無人申領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遺失祖產快來領!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日前指出,目前公告轄區內尚有總價值逾52億元的土地等不到人來繼承,其中,有9筆同一被繼承人位於土城區的土地,市值更是逼近3億!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規定,繼承人若未能於公告期間內申辦繼承登記,除了有不可歸責於繼承人的事由暫緩列冊管理外;公告期滿後,就將報請新北市府地政局列冊管理。 該所指出,遭列冊管理的土地如達15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將移請財政部國產署公開標售,...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指出,如民眾之遺產稅納稅人有2人以上,且因故無法一次繳納全部稅款,則部分納稅人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申請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並於繳稅後申請核發不動產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向地政機關申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該局說明,為避免納稅義務人有2人以上,且所繼承土地及或建築改良物逾土地法規定的繼承登記期限,並遭地政機關加徵規費及列冊管理,甚至遭移請財政部國產署公開標售。因此建議納稅人可申請按各繼承人應...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早年因民眾房屋普遍屬於自建,且對於登記制度不熟悉,甚至認為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保存登記)是為了方便未來融資貸款,有敗家的疑慮,導致許多民眾繼承上一代房屋時程序繁複。 基隆市稅務局日前表示,民眾如因繼承取得房屋,無論房屋本身是否為已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務必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於已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則只要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 稅務局指出,已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將依其通...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繼承』是民眾取得房地產的重要來源之因,若因繼承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由於在繼承時已依遺產稅法規定,申報繳納遺產稅,為免就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稅,因此可享有免徵契稅的優惠。 彰化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可享免徵土增稅的優惠,且民眾無須辦理現值申報就可自動免徵。但辦理繼承時,仍需記得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再持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稅捐機關查註無欠稅後,到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 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繼承是民眾取得房地的主要方式之一,日前有民眾詢問,和母親設籍並居住在父親遺留的自用住宅用地,但因該地未辦理繼承登記,不知道是否可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高雄市稅捐處釋疑,由於該地屬各繼承人共同擁有,因此繼承人應自地價稅開徵的40天前檢附相關文件申請。 稅捐處指出,由於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的住宅用地。土地所有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最多只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