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市稅務局日前表示,民眾如因繼承取得房屋,無論房屋本身是否為已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務必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於已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則只要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
稅務局指出,已辦理保存登記的建物,將依其通報資料辦理名義變更;而未辦理者則尚需檢送繼承系統表、繼承人戶籍資料、遺產分割協議書等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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