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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創業「稅」不變!符合三條件 登記稅籍照樣享自住優惠 M傳媒/綜合報導 網路接單、外送服務、到府服務等新型態營業模式日益普及,不少民眾擔心,把自家地址登記為營業稅籍場所,會不會讓房屋稅、地價稅瞬間暴漲?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給出明確答案:只要符合三大要件,即使辦理稅籍登記,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 關鍵三要件:行動裝置、無員工、無實體營業 地方稅務局表示,營業人如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的住家作為稅籍登記場...
夫妻共有土地「改單獨持有」地價稅竟變貴?台中稅務局揭關鍵:所有權變更須重新申請 M傳媒/整理報導 原本與配偶共同持有的自用住宅土地,在配偶將持分移轉給自己、取得完整所有權後,卻發現只有原本持有的一半面積仍適用優惠稅率,另一半竟被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只要所有權人變更,即使房屋用途、設籍狀況都沒有改變,仍須重新提出申請,否則新增持分恐無法適用優惠稅率。 所有權變更=優惠斷鏈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AI查稅時代全面降臨!財政部明年稅收衝3兆 投資客恐遭鎖定 M傳媒/整理報導 財政部16日舉行賦稅署長交接典禮,政務次長陳勇勝在監交時明確表示,受惠所得稅及證交稅挹注,明年中央政府稅收可望突破3兆元,今年也有機會挑戰3兆元大關。他更強調,期待未來透過AI讓稽徵等工作更簡化,打造更好的賦稅環境。 事實上,台灣早已正式邁入 「資產透明化」的新時代。財政部已導入AI數據稽核系統,並結合跨境資訊交換(CRS)與金融資料串連機制。財政部所屬國稅局已開始...
公益出租未必享房屋稅1.2%!台中稅務局點破關鍵:違建面積通通不算 M傳媒/整理報導 不少房東將房屋出租作為公益出租住宅,卻發現房屋稅單沒有全部適用1.2%的優惠稅率。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即使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若出租房屋屬於違章增建或非合法建築,增建部分仍無法適用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優惠。 優惠有前提:房屋必須是「合法建築物」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反映,名下房屋已作為公益出租住宅使用,但收到房屋稅單後,卻發現未按公益...
出售繼承、受贈老屋也能減稅了!財政部新令:成本可按物價指數調整 M傳媒/綜合報導 財政部昨(15)日發布最新解釋令,個人出售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舊制房屋,在計算交易所得時,可比照房地合一稅新制,將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後再扣除。這項新規定即日起生效,未核課確定的案件皆可適用。 舊制房屋終於有解!不再因通膨被多課稅 過去,個人出售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地,若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可將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
假分割真避稅!清查共有物分割 鎖定「墊高地價」逃漏土增稅 M傳媒/綜合報導 土地分割就能躲掉土地增值稅?基隆市稅務局警告,部分民眾利用「共有物分割」的名義,實則進行土地買賣或交換,以此規避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稅金。為打擊此類租稅規避行為,稅務局宣布自115年8月至9月,將全面清查利用共有物分割逃漏土地增值稅案件,一旦查獲違規,將依法追補稅款。 假共有、真避稅 兩大手法曝光 稅務局指出,常見的規避手法有兩種: 手法一:墊高原地價。 土地...
文/謝曉菁 不少房東將房屋出租作為公益出租住宅,卻發現房屋稅單沒有適用1.2%的優惠稅率。對此,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即使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若出租房屋屬於違章增建或非合法建築,增建部分仍無法適用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優惠。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反映,名下房屋已作為公益出租住宅使用,但收到房屋稅單後,卻發現未按公益出租人優惠稅率1.2%課徵,因此向稅務機關詢問原因。 稅務局說明,公益出租人可適用房屋稅1.2%的優惠稅率,前提是出...
文/謝曉菁 家人過世後留下房產,究竟該由所有繼承人共同持有,還是集中由一人繼承?富邦人壽保險業務余俊德指出,不少家庭為了追求「公平」,或為了避免傷感情,往往選擇讓所有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房產,但這樣的安排看似公平,實際上卻可能為未來埋下爭議,甚至衍生共有房產難以處分、家族訴訟等問題。 余俊德分享,他時常遇到的案例,大多是「父親過世,留下老房子,目前由母親與長子同住,而兩位女兒已出嫁」等狀況。他說,家屬往往會詢問房子究竟該由誰繼承,或...
圖/示意圖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根據Eghtesad Online的報導,日本的遺產稅制度對繼承者而言可能帶來不輕的負擔。當遺產價值超過基礎免稅額(即遺產稅課徵前的基本扣除額度)時,就會被課徵遺產稅。這項基礎免稅額的計算方式是「3,000萬日圓加上每位法定繼承人600萬日圓」。舉例來說,若有三位法定繼承人,免稅額即為4,800萬日圓。遺產的課稅價值越高,稅率也會隨之提高,最高稅率甚至可達55%。 據國際稅務專家分析,日本過去的制度在對外國人課稅的範圍上尤其廣泛。...
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土地買賣只差一天,當年度地價稅納稅人就可能不同。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每年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所有權人就必須負擔當年度地價稅;若8月31日後才完成過戶,則由原所有權人負責繳納。 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40條規定,地價稅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說,8月31日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