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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買賣契約

一共有:609筆"買賣契約"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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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交屋問題有解   這樣做建商還得賠你錢

延遲交屋問題有解 這樣做建商還得賠你錢

疫情後房地產延遲交屋糾紛持續增加,根據樂屋網統計內政部資料,以往房地產交易糾紛主要以「漏水」、「終止合約」和「施工瑕疵」為主,但從去年第一季開始,「交屋延遲」糾紛件數逐漸增加,已經連續5季擠入前五大房地產糾紛案件。樂屋網提醒消費者,若建商延遲交屋,買方可要求賠償或向消保官申訴,勿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內政部將房地產糾紛分成38種類別,包括「坪數不足」、「產權不清」、「建商倒閉」等,以往「交屋延遲」糾紛每季頂多10多件,排名遠在前五名之外;但樂...

怕住凶宅!專家3招看破手腳 頻繁出租要小心

怕住凶宅!專家3招看破手腳 頻繁出租要小心

根據內政部規範,主建物或附屬建物中有凶殺、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之事實,或物件有如跳樓等求死行為致死方屬凶宅,並非有人在屋內過世就算。因此若是在物件遭砍殺而陳屍他處則不符凶宅定義,或在家中自然死亡,例如:猝死、病逝,即便死亡後在屋內數日才發現,亦非凶宅,但因物件內有陳屍多日的情形,多數民眾仍會有觀感不佳問題。 此類物件因肉眼無法判別,安新建經傳授三大觀察點,幫助民眾看屋時「趨吉避凶」:包含一、物件頻繁出租且快速轉售,一般購入凶宅不會自行...

業者注意了! 配合私法人購置住宅許可制 國產署修正不動產標售公告

業者注意了! 配合私法人購置住宅許可制 國產署修正不動產標售公告

文/蔡余婕 為管制私法人買受住宅房屋、合理調節住宅市場、保障民眾居住權益,立法院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增訂私法人取得供住宅使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一定期限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於年7月1日開始施行。 國產署表示,配合「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及公告私法人免經許可的9種情形,已修正不動產標售公告及投標須知,7月1日起公告標售不動產,依建物登記謄本所載屬許可辦法第2條規定,供住宅使用的房屋,即...

付訂金才能看契約? 新竹預售案踩地雷 遭公平會開罰60萬

付訂金才能看契約? 新竹預售案踩地雷 遭公平會開罰60萬

文/住展雜誌 公平會日前指出,新竹市北區預售屋「綠光森林No.30成家」,要求購屋人須先付定金才能攜回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審閱,是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開罰銷售業者立邦開發60萬元。 經公平會派員現場訪查發現,立邦開發2022年9月間銷售建案時,銷售人員要求先付定金才提供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給購屋人攜回審閱,進一步調查瞭解,建案銷售期間均要求購屋人先付定金,已不當限制購屋人審閱契約的權利,構成顯失公平的行...

預售實登又搞烏龍! 台南善化房價逼近7字頭 地政局急揭真相

預售實登又搞烏龍! 台南善化房價逼近7字頭 地政局急揭真相

Array 文/蔡余婕 實價登錄2.0上路已滿兩年,期間多次出現預售屋車位坪數漏登致單價異常的烏龍案件。日前台南市地政局抽查發現,善化區預售屋實價登錄出現每坪69.8萬元、遠高於行情的價格資訊,經確認為總建坪面積短計導致單價異常。 台南市區(示意圖) 根據台南市地政局調查,實登單價異常原因為申報人錯誤填報建物面積,漏計入車位面積,致總建坪面積短計。為避免誤導民眾對市場行情的判斷,該筆實登不會被揭露,市府也將依《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2項...

駁限制換約「開後門」 內政部:絕無護航建商、投機客

駁限制換約「開後門」 內政部:絕無護航建商、投機客

Array 文/蔡余婕 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遭外界質疑是「開後門」,內政部回應,修法是為保障契約買受人權益,無須過度放寬例外可以轉讓情形而影響該條規定的效果,絕不是在護航建商或投機客。 內政部3日說明,已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多為自住客,由於無法預知未來會立法限制換約,若全面限制將可能會傷及無辜;而且如果已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在法規施行後,轉讓換約受限制,則必須再配合訂定較多的除外條款,反易形成...

打炒房條例7月上路 林右昌:讓房市溫和修正

打炒房條例7月上路 林右昌:讓房市溫和修正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將於7月上路,包括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換約轉讓、檢舉獎金制度以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4大重點,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今(30日)認為,修法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打擊短進短出把房價墊高的投機客,而非針對投資客,目標是讓房市溫和修正,並且逐步恢復健康。 林右昌表示,為了讓各界瞭解修法內容,持續結合縣市政府共同進行宣導,目標是讓房市恢復健康狀態。根據內政部說明,在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部分,將分為「免經許可」以及「需經許可」2...

舉證炒房爽賺獎金? 忽略一關鍵 檢舉人做白工

舉證炒房爽賺獎金? 忽略一關鍵 檢舉人做白工

Array 文/住展雜誌 就是今天!《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7月1日正式上路,如果民眾發現有「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違反限制換約轉售」、「違反禁止炒作」等情事,可提出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證,實名向地方政府提出檢舉。 以公開資訊檢舉 領不到獎金 經地方政府查證違規行為屬實,檢舉人可領到檢舉案件實收罰鍰總金額30%(最高1,000萬元)的獎金,但如果地方政府追查後發現,民眾冒名或提供偽變造不實的事證,則將...

買到漏水屋別慌!專家喊「把握黃金時間」:2件事一定要做

買到漏水屋別慌!專家喊「把握黃金時間」:2件事一定要做

多數人買房就怕碰上漏水屋的情況,但其實買到漏水屋有標準的SOP,掌握「時間」不擔心賣方不幫你處理,房市達人賣厝阿明表示,發現漏水「這個」先確認!基本上在成屋買賣契約和不動產說明書,都有要求標示「滲漏水狀況」及「漏水位置」。假如說發現滲漏水狀況是「無」,或是滲漏水處揭露不符合現況,如:有3處漏水只寫了2處等狀況,這時候就可以採取後續的動作。 房市達人阿明指出,通常買賣契約不會針對「漏水瑕疵」約定相關的法律效果,也就是指遇到漏水狀況可以主張...

陳泰源/「頂加合法」沒這回事!購屋時多做1事才會有保障

陳泰源/「頂加合法」沒這回事!購屋時多做1事才會有保障

文/房仲作家、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 陳泰源 頂樓加蓋違建沒有合法這回事!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表示,台北市在前市長陳水扁時代頒布行政命令,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違建特赦緩拆,於是許多「專屬擁有」這個時間點之前的頂加頂樓住戶,在日後賣屋時,也都會強調:這是「合法」的違建,不會被拆。甚至買家會以「可使用空間變多」為理由,加價出售,相對的,想買頂加的人也會認為「這種房子比較值錢」。然而,以上描述,不論是針對所有權與合法性,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