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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買賣契約

一共有:612筆"買賣契約"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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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契約成立的要件

買賣契約成立的要件

民法規定,買賣雙方就買賣標的物及價金達成合意,不論是口頭或是書面,只要「買賣標的物」及「價金」這二個要件雙方達成一致,契約即為成立。但法院認為,不動產買賣標的物數額較鉅,並非僅就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為意思表示後契約即成立,尚待就各期價金付款方法及不動產交付日期、稅捐負擔、是否點交等交易重要事項進行議定後,達成合意,契約才能成立。台中地方法院最近有這麼一件案例可供參考。林姓女子在五年前透過友人向吳姓女子表示要購買吳女的土地,林女表明欲以一...

買賣停車位的糾紛

買賣停車位的糾紛

很多人買房子時都會連帶買個汽車停車位,但要注意,你買的是否為合法的停車位,因為有些建商會將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的法定機車位塗銷,改劃為汽車停車位出售,如果買到這種車位,可能會遭主管機關勒令禁止使用。李姓民眾於民國九十三年與「將作建設」及許姓地主簽約,以二百五十八萬元購買坐落於台北市御景大廈地下一樓的平面停車位,於締約時,賣家並未告知車位為法定機車位改設。嗣因台北市政府於民國一○四年通知車位不合法,屬未依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式使用,諭令改...

產權證明短缺 民眾農地遭標售

產權證明短缺 民眾農地遭標售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北市府先前依地籍清理條例標售土地,卻意外將民眾祖產地強行標售。議員李慶元指出,該民眾祖先在文山區老泉里留下485坪土地,並登記所有權人為「福德爺」土地,一家四代都從事農耕,今年8月卻遭市府標售給新地主,且未獲得任何補償,痛斥市府不合情理! 北市府解釋,文山區老泉里土地因地籍登記權利內容不完整,經市府依內政部制定的地籍清理條例代為標售土地所有權,標售土地的價金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可於10年內向市府申請發給。 市府進一步表...

建商答應的公設不見了?

建商答應的公設不見了?

購買預售屋時,如果建商在廣告文宣中宣稱會提供交誼廳、健身房等公設給住戶使用,但房子蓋好後,建商說好的健身房等公設都跳票,這時,住戶可以向建商請求損害賠償。建商漢翔開發公司五年前在新北市新店區推出地上十三層、地下三層、戶數逾六十戶的的「碧潭捷市」預售屋建案,在廣告文宣大篇幅強調社區頂樓將設置「三百六十度環景空中花園」,並提供交誼廳、健身房與棋藝室等公設給住戶使用,林姓住戶等二十九人簽約購屋,等到交屋後發覺建商答應的這些公設都跳票,憤而...

認識『土地增值稅』大小事(一)

認識『土地增值稅』大小事(一)

有關不動產稅制,大致上來說,房地產稅是在買賣與持有房地產時,須繳納的租稅,依性質可分為:持有稅(Property Tax)、交易稅(Transaction Tax)以及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壹:概 說「持有稅」,是指持有房產期間要繳的稅,最主要有地價稅、房屋稅。「交易稅」,就是買賣當時,買方、賣方依據規定該繳的稅,例如交易時,買方應繳納契稅、印花稅,賣方則要申報繳納交易所得(舊制則有特銷稅的規定);契稅,是買方依照房屋的契約價格,乘上 6% 稅率,繳納給地...

簽字前須詳閱切結書內容

簽字前須詳閱切結書內容

建商銷售預售房屋,倘若買受人因故不能購買房地,欲與建商合意解除買賣契約時,建商往往會要求買受人簽署退戶切結書,作為憑證。這時候,如果你是買家,一定要看清楚切結書的內容再簽字。吳姓買家在九年前與樺福建設公司簽約預購該公司之「環遊郡海景區」建案編號三十七號的房屋,總價四千萬元,他支付訂金、簽約金、開工款與部分的工程款後,發現三十七號房屋與該屋前方編號三十八號房屋等高,致他買的三十七號房屋眺望景觀遭到阻擋。景觀受阻才可解約吳姓買家表示,原...

北市府合作業界 共推預售屋契約預審

北市府合作業界 共推預售屋契約預審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日前與不動產開發公會產官合作,舉辦見證公私協力的「預售屋契約預審制簽約儀式」,共同推動預售屋契約預審制,開啓預售屋管理創舉,雙方並共同簽署「台北市『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預審』合作備忘錄」。 台北市地政局指出,根據備忘錄內容,地政局與不動產開發公會將協力輔導業者制定預售屋買賣契約,項目涵蓋訂定預審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及相關作業表單、設置預審小組、設立諮詢窗口工作小組、公布契約預審結果、彙整公佈契約違規態...

車道面積可否列為公共設施

車道面積可否列為公共設施

車道面積坪數是否可以列為公共設施?在房地產買賣時經常引發爭議,最高法院對此做出見解認為,建商如果在買賣契約中將車道面積登記至公設建號,並不違反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杜姓男子在六年前向英德建設公司,購買新北市的新時代大樓房子及停車位,杜男認為車道面積坪數本應登記為車位所有人所有,並與車位一併銷售,而不應另行計價,但建商竟將新時代大樓之車道合併停車位及其他公共設施登記,作為房屋之公設坪數計價出售,導致房屋...

健全房市新招! 北市推「預售屋契約預審」 

健全房市新招! 北市推「預售屋契約預審」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健全房市並配合928預售屋銷售檔期,北市地政局日前與不動產開發公會合作,共同推動預售屋契約預審制,並於昨日下午舉辦「北市不動產從業人員聯合教育訓練」,同時發布預售屋管理新制正式上路! 地政局表示,由於預售屋契約衍生的消費爭議頻傳,因此市府特別設計「預售屋買賣契約自主檢查表」,輔導業者於銷售預售屋時,可事前使用該檢查表先行檢視預售屋買賣契約,實踐業者自主管理,提升執業品質。此外,該局也首創推出預售屋契約預審制度,...

買國民住宅拿來出租?

買國民住宅拿來出租?

國民住宅條例規定,國宅不得出租,且國宅土地屬於政府所有,購屋者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僅擁有地上權,國宅地上權期滿後,房屋產權應無償移轉登記為政府所有;上述這些規定均屬任何人得以查閱之政府公開「法規資訊」,房仲沒有主動提供法規資訊予消費者的責任,消費者必須自行注意。黃姓買家透過房仲公司,在四年前以一千二百萬元向葉姓屋主購買台北市內湖區一棟國宅社區的一間房子,黃說他購買國宅的目的係為出租投資理財之用,但房仲卻隱匿國民住宅依據法令不得出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