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局進一步說明,由於房屋現值評定方式已久未修訂,故早期房屋稅課徵均有長期偏低的情形;近幾年經各地方政府陸續提高房屋評定現值,從保障自住及負擔能力的考量,對全國僅有1戶自住房屋者,可適用更低的優惠稅率,也慢慢有檢討修正的共識。
該局強調,財政局長陳志銘日前在出席議員陳炳甫召開的「北市居住正義政策座談會」時,也說明了市府的立場是支持自住輕稅,並認為單一自住房屋應採用更優惠的稅率;但長期而言,不動產持有稅負,仍應朝房地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調整,以簡化稅政,並消弭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路段率各地標準不一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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