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官員說明,由於所稱房地交易的所得額,是指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的餘額。且因新制已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為免重複減除,出售所繳納的土增稅,將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財政部提醒,適用房地稅舊制的房地,在出售土地時雖然免納所得稅,但出售房屋時是依交易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核實計算,也就是將房屋交易所得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稅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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