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本次修法還將增訂住宅區「夜店業」及「自助儲物空間(迷你倉庫)」等禁止使用項目,並為防範乙種工業區土地變相使用及避免產業用地流失,刪除及調整多項使用項目。而修正草案也鼓勵私人捐贈社會住宅,新訂其容積獎勵上限及增列取得智慧建築為開發義務。
城鄉發展局局長柳宏典表示,此次施行細則修正,為因應新北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的現況使用及未來發展需求、鼓勵開發者捐贈社會住宅、要求開發建築時,對於環境品質的增進,並設置綠能屋頂或再生能源等設備,將智慧建築納入大規模建築基地開發義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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