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召委邱議瑩表示,因在議事處理上的確有不周全的地方,故決定在下週一重新排定審查議程。對於有民代質疑前瞻計畫中某些建設沒必要,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縣市首長都說需要建設,如果有哪個區域立委認為該縣市建設不需要,就大膽講出來,行政院會來檢討是不是沒必要,以強硬態度為建設需求性背書。
前瞻基礎建設的項目包括軌道建設4,241億、水環境建設2,507億、綠能建設243億、數位建設460億及城鄉建設1,372億,總經費約為8,824億。法案通過後,中央政府將可依條例支應建設計畫所需經費上限8,9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而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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