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說明,據屋主表示,因今年3月遭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拆除其第4、5層違建後房屋後,沒有頂蓋遮雨,以致有漏水情形,所以加蓋一層鐵皮頂蓋作為防水,惟工務局表示,因其所增建部份並未向建管處提出建造申請,確認是屬違建。
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表示,對於拆後違建,仍會繼續列管追蹤,若有拆後重建情形,除立即派工拆除外,並會依建築規定移送法辦,籲請違建戶不要小覷工務局執行公權力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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