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現行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標準,而建築法規放寬許多可不計入容積之項目,包括陽台、屋簷、雨遮、騎樓、停車空間、機電設備、安全梯之梯間、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等,另地政法規准許建物測量登記的面積多於使用執照面積,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價,混淆房價資訊。
為了避免房市中「灌虛坪」的現象,地政局日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四項作法:以牆心為界登記,可避免將牆壁柱子也納入計價面積;突出牆心線者,如陽臺、屋簷、雨遮等設施,不予測繪登記;車位不以「單獨所有權」計價,將車位使用方式納入規約規範,權狀不登記車位編號及持分面積;權狀不登記個人持有公設的持分面積。
地政局長李得全表示實坪制是國際趨勢,將向中央建議修法。但屋主多擔心實坪制會導致房屋縮水。未來是否真的會以實坪制運行,還需要中央依權責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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