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處表示,凡年滿20歲以上的台中市民,或於台中市就學、就業的國人,只要申請人本人與,以及配偶或未來一同入住者,符合名下無自有住宅、105年所得低於107萬元、每人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5,794元,且擁有不動產總額低於528萬元,都可提出申請。
其中關懷戶部分,申請人須符合住宅法第4條所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條件,連同原住民戶共保留60戶;另為優惠在地居民增加的「設籍戶」,提供20戶保留名額給設籍豐原區滿1年的居民。
住宅處指出,為因應青年及勞工居住需求,申請將採針對年齡、工作年資、新婚及育有6歲前幼兒者作為加分項目,盼促進青年及勞工安心成家立業。安康段社宅第一期完工後將提供200戶住宅,包括一房型120戶、二房型60戶、三房型20戶。
關於租金價格,住宅處進一步說明,配合台中市長林佳龍營造台中市為宜居城市,中市府規劃以市場租金水準7折以下為租金計收標準,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65折。
除上述優惠,中使府加碼第1年租金以5折出租,第2年租金優惠以6折出租,第3年回復原標準。以一房型舉例而言,室內面積約8坪左右,第1年租金含管理費每月約3,800至4,300元。附圖有更詳細的租金資料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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