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 將處理農地違規工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組成「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專案小組,拆除2016年520之後的新增工廠,且在此之前既存且群聚的農地違規工廠,國土計畫法中已有初步規劃三大面向,將視產業類型遷移至工業區或劃為農業發展區、城鄉發展區。
行政院表示,專案小組優先執法案件17件,包括彰化縣8件、高雄市5件、台南市2件、嘉義縣、雲林縣各1件,目前僅有5件案件完成拆除作業,包括高雄2件、台南2件、嘉義縣1件,台南與嘉義已100%拆除。預計今年3月17件可拆除完畢,將會再公布第二波拆除名單。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日前的農地盤點,已知有1萬3000多公頃的農地遭違規工廠非法使用,目前要搭配國土計畫法的劃設,把優良農地保護起來,不再非農用。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有關2016年520以前就已存在且群聚的農地違規工廠,未來要配合國土計畫法,分三面向來處理。第一面向,高度污染的產業,將搬遷到工業區或工業用地,例如污染性較高的電鍍業等。
第二面項是農業加工或相關產業的工廠,可望劃入新的農業發展區第四類中;第三面項就是產業規模已形成聚落的工廠,將以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等手法,變更為城鄉發展區的產業用地,國土計畫法還在草案公聽階段,相關細節需要再討論。
花敬群強調,這並非「就地合法」,而是要讓早已大範圍密集的違規工廠有路可走,未來違規工廠要遷移或改變地目,都必須支付包括生態補償金及污水處理等必要公共設施的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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