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局表示,若民眾為了增加1樓可營業使用的面積或房屋使用價值,將騎樓設攤營業或封閉使用,則應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縱使騎樓僅部分白天時段設攤營業或封閉使用,亦不符合免徵房屋稅規定,仍須依占有時段的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如房屋騎樓部分已未供公共通行,有變更其他使用或增改建封閉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課徵房屋稅,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6條規定,如未依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了要補徵應納稅額外,還會處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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