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一般在建築房屋時,因建築相關法令的規定,必須預留法定空地,倘這些法定空地是留供防火巷或巷道使用,緃然確實無償供公共使用,但因屬於法定空地,就不符合減免地價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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