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釘子戶 都更條例立院初審通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修正條文為歷年最多,針對都更不同意戶明定3道程序,舉行聽證程序,若仍無法解決爭議,政府可代拆。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過去有些都更個案,因釘子戶無法進行下去,此次修法,盼未來釘子戶會減少。
為強化都更動能,條文新增「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專章,各級主管機關得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督導、推動都更政策。若為政府主導的都更,就不需擬具事業概要,得依規定自行實施,或經公開評選指定代為實施者。
條文還明定,若建築物窳陋,有妨害公安之虞,或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建築物未能符合都市機能等,政府得優先劃定為更新地區。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修正案中也針對不同意戶處理,確立了「三加一」程序,從劃定更新地區、事業概要、審視事業計畫、辦聽證及核定,遇有爭議就須辦理聽證,拆遷方式、拆遷日期未來都會實質審議,確認沒問題就可以進行,政府保留代拆。
此外,花敬群也指出,未來都更案的房屋預售,必須在拆除完成後才可開始啟動,建商不能再像過去先賣,即便已拿到建照及拆除執照,也必須要等到房屋都拆完才能預售。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