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局說明,該案基地面積約1.33公頃,建蔽率50%,容積率240%,轉運站興建樓板面積不得低於1,727平方公尺、商業設施使用樓板面積不得超過1.8萬平方公尺,開發經營年期為50年,經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者,得申請續定約1次,以20年為限。該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計收土地租金,並另收經營權利金。
鐵道局表示,歡迎國內外企業以單一公司或企業聯盟方式申請參與,有關該案詳細開發經營、申請投資等相關規範,可至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或交通部鐵道局網站下載招商文件。有意願參與申請之投資人應於民國明年1月31日寄達「板橋郵政30-43號信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鐵道局補充,該案不受理親送或其他送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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