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處表示,為簡化補助申請程序,建立隨到隨審機制,自2015年9月公告施行「台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並每年檢討辦理情形進行滾動式調整作業規範,以降低申請門檻及作業時程。:於去年度公告放寬申請人,得由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推選的管理負責人或依有關法規規定設立的團體或專業機構擔任;另外,屬整宅者,新增可依其總樓板面積的級距加計補助金額,補助額度最高至90%。
今年度更提高補助金額為220萬元;設置符合台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指南昇降設備規定或整宅申請案,提高補助金額至330萬元。對於依法取得電梯增建雜項執照之案件,只要屬於屋齡20年以上、非單一所有權人、無電梯之6樓以下集合住宅,即符合申請補助資格,可向更新處申請補助。
另外為了提升補助政策知曉度,市府除製作QA宣傳摺頁外,並透過委託輔導團隊崔媽媽基金會辦理電話諮詢服務、現地勘查、親至社區個案輔導及法令說明會等方式,輔導民眾瞭解申請方式,以期增加民眾申請意願。今年截至5月15日止,已受理228通電話諮詢、29件電梯基地現勘、4場社區個別說明會及1場法令說明會等,今年起更結合市府於12行政區設置的都市更新諮詢工作站提供該服務,有需求之民眾可前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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