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進一步說明,由於電梯設備是固定附著於房屋,與房屋構成一體,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須課徵房屋稅,而若房屋進一步辦理移轉時,也須課徵契稅。若民眾設立房屋稅籍後才增設電梯,應檢附電梯設備載客人數、速度及停階數規格等相關文件,向地方稅務局申報併入房屋稅籍課稅,以免遭檢舉,除須補稅外,還會被處以罰鍰。
該局提醒,裝設電梯如實際購買及安裝價格低於「基隆市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標準,得提示購買、安裝合約及發票影本,按實際價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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