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處長張壽文強調,新北市府對震損建築、海砂屋、健檢三級堪虞建築等危險建築會優先處理,後續防災都更案件需透過調高基準容積來協助重建,而蘆洲案及新莊案也已列為第一優先序位處理,等到都市計畫程序完成後即可申請建築執照。目前各類型防災重建已有許多實例,希望透過這些成功案件提高民眾自力重建的信心。
新北防災自治條例將於2020年3月22日落日,但新北市境內尚有許多海砂屋,為順應民意並讓民眾有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在既有的基礎上,新北防災獎勵一次到位的政策會延續執行3年,希望危險房屋可加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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