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處長林鶴斯表示,該計畫營建署補助2,106萬元,竹縣府自籌494萬元,施作路段包括復興二路、復興三路二段、嘉豐十一路。工程內容將把原本行人徒步區內的各類型公共設施統一收納至設施帶,同時加強綠美化,並陸續增加人行道之無障礙斜坡道、更換老舊之人行道鋪面、改善路緣斜坡與行人穿越道銜接不良等問題。
此外,重要路口處將規劃行人停等空間,增加行人行走安全。交通部鐵道局等單位經協商後,同意無償借用土地,將原先人行道寬度從原本的2.2M調整為4M,給用路人更舒適的人行空間,解決長期路寬不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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