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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契約也可能淪為「一張廢紙」?近期有眾怨上網抱怨,3年前簽約買預售屋,總算盼來完工交屋,建商竟然拒絕驗屋入住,還逼迫解約或是加價另立新約,連同期入手的其他消費者也一併遭殃,只願履行後期交易的購屋契約,令原PO氣憤難平,對此專家呼籲消費者「千萬別做1動作」,小心求償無門!
民眾在臉書「靠北建商2.0」表示,3年前下訂某處預售屋,建商在去年8月完工,但卻拒絕提供驗屋入住,同時期下訂的其他住戶也一併被拒絕,建商只肯提供2個選項,其中一個是解約退款,另一個是重新簽約,但要求再加價880萬元。
根據原PO說法,房子是在預售初期就入手,但卻遭到不平等待遇,針對去年7月之後的購房者、今年下訂的住戶,建商就願意提供驗屋入住,還形容業者「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
文章吸引網友留言,底下整排高喊「請公布建商名字」,還有人建議原PO去找消保官投訴,並且表示「完全沒理由的話,可以拿合約提告違約」、「千萬別解約,不管怎樣都對買方有利」、「那幹嘛還要買預售啊?太不講理了」、「哪間建商都不敢講,也別怪建商這麼爽這麼囂張」、「一個疫情過後,一間房40.4坪竟然多漲了800~1000萬,好誇張喔!」、「怎麼看都覺得不合理,3年前的合約沒有法律效力?可以反告建商毀約了」。
全向科技房產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原PO的遭遇,首先切記「千萬不能答應解約」,因為合約代表權益保障,必須存在才有據理力爭的條件,建議先找當地消保單位尋求調解,萬一協商破局才能根據合約進行索賠。
陳傑鳴分析,建商在交屋前夕突然變卦,還要求加價並且重簽合約,動機可能與營建成本增加有關,隨著台灣房價長年維持漲勢,有些只推出一案的建商或是資本額較少的業者,索性會把腦筋動到消費者身上,類似情況過去時有所聞,甚至還有「一日三市」的情形,可能上午簽約是一個價格,下午就通知購屋族漲房價了,但如今有政府緊盯房市,業者在這種社會氛圍下還公然要求加價,情況已經相對少見。
他還提醒,若想避免發生類似遭遇,篩選建商前最好多打聽風評,特別是小型建商或是推案規模偏少的業者,發生違約要求加價、或者房子蓋到一半就跑路的爛尾樓機率相對高,因此預算許可下還是建議選擇大建商,提供消費者作為參考。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