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表示,民眾如有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除可填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在規定期限內併同契約書影本、其他有關文件及繳稅款證明等,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外,也可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並在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節省來往及臨櫃等待的時間。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在網路申報完成後,還必須在申報期限屆滿後的10日內,將契約書影本、繳稅款證明等等證明文件送至所轄的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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