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避免銀行貸款過度集中於不動產,金管會2011年宣布對不動產放款集中度偏高的銀行列管,並要求超標銀行提報改善計畫,要求增提備抵呆帳。除了管控銀行不動產貸款風險的措施外,金管會官員表示,還有對銀行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需限制在存款及金融債券金額的30%內,此外,金管會也要求銀行的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須在2016年底前達到1.5%以上。
金管會表示,由於目前市況冷清,因此將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的規範取消,由銀行自行管控。而銀行局長詹庭禎則表示,回歸銀行自主管理,可提升資金運用動能,且不動產授信是擔保放款,風險較低,放寬後只要強化授信經營即可。她強調,金管會會要求銀行建立機制跟指標,是擔心銀行不動產貸款成長太快,並會提醒銀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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