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調整公告地價主要是參考過去3年的市價變動幅度,並綜合地方財政需求及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而2016的公告地價已占正常交易價格比例20.50%,與2013年相當,顯示公告地價調幅已適度反映土地市價變動。 其中除了澎湖縣是調降0.22%外,其餘縣市均為調升,而六都及花蓮縣調幅均達3成以上。
內政部指出,宜蘭縣公告地價大幅調升主要是因農地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嚴重,而由田賦改課地價稅。而為合理反映稅捐負擔公平性,今年公告地價以趨近同區段內的建築用地公告地價評定,因此調幅較高;但對合法農用的農地,則仍維持目前的田賦停徵,並不會造成影響。而本次調整將有助健全地方財政收入,促進稅賦公平。內政部也強調,將評估縮短3年的調整公告地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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