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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傳媒|簡明心/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房地產市場中,對於追求擴大多單位物業投資組合的投資者而言,傳統貸款的限制正日益成為一項挑戰。儘管聯邦住房金融局(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 FHFA)近期上調了符合聯邦貸款標準的 Conforming loan(符合聯邦貸款標準的貸款上限,意指其條件符合房利美與房地美等政府支持機構的承保指引)數值,但仰賴個人收入的傳統貸款審核方式,仍可能阻礙投資者的成長腳步。相較之下,以物業自身現金流為基礎的融資方式,如 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 (DSCR) 貸款,正成為突破這些限制的關鍵。

聯邦住房金融局 FHFA 去年宣布,2026 年的 Conforming loan limits (CLLs) 將有所提升。其中,單單位物業的貸款上限將提高至 832,750 美元,雙單位物業為 1,066,250 美元,而四單位物業則達到 1,601,750 美元。這些上限的設定與當地房屋中位數價格息息相關,因此在如洛杉磯郡等高成本地區,雙單位物業的貸款上限甚至能達到 1,599,375 美元。

傳統上,透過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等機構提供的貸款,其審核機制嚴格。貸款機構會詳細評估申請人的 W-2 收入,要求提供過去兩年的完整報稅單,並設定債務收入比(Debt-to-income ratio, DTI,衡量個人每月總債務支出佔每月總收入的比例)上限,通常介於 45% 至 50% 之間,或採更嚴格的 28/36 法則(住房成本不得超過總月收入的 28%,總債務不得超過總月收入的 36%)。對於許多不動產投資者而言,他們常透過稅務優化策略來降低報稅單上的淨收入,以減少稅負。然而,此舉卻會導致 DTI 計算結果不佳,進而影響其取得更多傳統貸款的資格,使得投資組合難以擴展。

為了克服傳統貸款的限制,現金流融資(Cash-flow financing,指以物業本身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能力基礎的融資方式)應運而生,其中以 Debt Service Coverage Ratio (DSCR) 貸款尤為重要。DSCR 貸款將貸款機構的評估重心,從投資者的個人收入,轉移至物業本身的淨營運收益(Net Operating Income, NOI,物業扣除所有營運費用後的淨收入)。這意味著,DSCR 貸款允許投資者僅憑物業的租金收入來獲得融資,無需提供個人報稅單,也擺脫了個人 DTI 的限制。

DSCR 的計算方式是將物業的總租金收入,除以每月償債金額(包含本金、利息、稅金和保險,即 PITI)。舉例來說,若一物業每月租金收入為 10,000 美元,而每月償債金額為 8,000 美元,則其 DSCR 為 1.25。貸款機構通常會要求 DSCR 介於 1.0 至 1.25 之間,即可在無需個人收入證明的情況下提供貸款。DSCR 貸款最高可提供達 450 萬美元的資金,且能夠直接將物業登記在有限責任公司(LLC)或資產保護信託中,避免了傳統貸款下可能出現的產權轉移問題。

總體而言,隨著美國聯邦住房金融局調整貸款上限,房地產投資者在擴大多單位物業時,若僅依賴傳統貸款恐將受限。現金流融資模式,特別是 DSCR 貸款,為投資者提供了更靈活、更高效的途徑,使其能夠基於物業本身的獲利能力,而非個人收入,來持續擴大其投資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