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耀中進一步表示,為改造台中成為以人為本、景觀和諧的城市,規範包括大樓外觀和高度、廣告物面積與量體、道路、騎樓、人行道、公園等公共設施、古蹟宗教設施、農業再造及老樹保護等。都發局長王俊傑說明,大樓及廣告物目前都有法令規範,而中央正思考訂定全國性景觀法令;但因涉及範圍廣泛,程序龐雜,可先對如廣告招牌等部分進行。
建設局長黃玉霖則以樂觀其成的態度面對,並建議法規名稱可稱「台中市都市景觀自治條例」;林陵三強調,這項新法令名稱還能再討論,但因涉及範圍廣泛,預計未來將分兩階段推動。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