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處說明,由於現行房屋税是由房屋現值乘以税率,房屋稅的稅基則為房屋現值。稽徵機關將依不動產評委會評定的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標準價格的構成要素則包括標準單價、耐用年數、折舊率及路段率等,且每三年評定1次。
但因現行公告地價不到土地公告現值的三成,遠低於市價,縱以房屋評定現值再加上土地的課稅地價,仍遠低於目前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導致現行房地稅稅基嚴重低於房地交易市場行情。
該處強調,北市擬訂調整路段率的原則及方式,是就全市觀點,通盤檢討各街路房屋生活機能、商業繁榮及交通發展狀況,並以捷運站周圍及繁榮中心路段為基準,相互比較並檢視各區路段率的適當性,以擬訂各街路合理路段率;但因房屋税稅基是以房屋評定現值,非房屋市價為基準,因此並没有減除地價的問題及重複課税的情形,請納税人不要聽信傳言。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