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治祥說明,由於農地屬課徵田賦非地價稅,但因目前田賦停徵,故農地不會有地價稅負擔問題,公告地價調漲對農地稅負毫無影響;至於學產地租金,因農用將以三七五減租標準計收,因此也和公告地價調整無關。除非農地作為建築或工廠用,才可能按公告地價總額年租率5%計收租金,盼外界不要誤解。
此外,台中市長林佳龍也將建請中央通盤考量,對漲幅特別高的地區給予相對優惠折扣,並表示地價評委會按照專業與法令規定公告地價,台中市105年公告地價各區有漲有降,且占市價比14.61%,為六都最低;對學產地使用的租金問題,市府也將再與教育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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