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進一步表示,由於太平商場建物使用已超過60年,不宜居住,且經高市土木技師公會2次鑑定,已判定建物結構不安全,修繕困難應拆除。此外,旗山二號排水改善早在前高雄縣旗山鎮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報告內,並已於104年依該計劃報市府核定,相關作業程序皆已完備。
市府強調,基於安全、防洪、環境衛生等考量,水利局仍將依規劃進行查估及後續相關作業,並比照「高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辦理救濟給原承租戶;亦對商場住戶具中低收入戶、弱勢戶及獨居老人等,協助搬遷及規劃於杉林區大愛社宅進行安置,目前已有同意搬遷住戶入住;住戶亦可選擇在旗山市區租房屋,由市府協助辦理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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