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指出,中市徵收補償費未領取存入保管已超過15年,因市府重視民眾權益,除了主動刊登廣告告知外,也多次掛號郵寄催領,目前已有1成民眾領取,金額共422萬元。
該局進一步解釋,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逾15年未領取的補償費,將歸屬國庫;部分補償款領取期限僅到今年12月,因此地政局呼籲市民正視自身財產權益,以免超過保管期限歸屬國庫。未領取名單與申請領取方式、表單,可至台中市地政局網站的「徵收撥用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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