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進一步說明,民國90年間辦理「西墩北巷打通工程」時,曾徵收某共有土地,並公告通知地主領取補償費,但苦等15年卻仍無人領取,直到一位熱心民眾提供中興地政事務所相關資料,與原始地籍資料比對後才發現地主於34年申報土地總登記時,姓名中的「庚」字因書寫潦草,長期以來總被誤認為「唐」字,導致後代均不知可領取補償費。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該案因台灣光復初期總登記手寫申報潦草,產生誤記的情形極為罕見,也相當感謝該民眾富有「柯南精神」,並呼籲其他未領取補償款的受補償人盡速申請領取,部分補償款領取期限到今年底止,逾期未領將歸屬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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