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7年06月23日
- 377人觀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將要清查依相關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0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對曾核准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將進行為期3個月的清查。 稅務局說明,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移轉時依相關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土地承受人於持有土地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規定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於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