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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土增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立法理念是認為土地所有權人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構成家庭的主要核心成員,故在戶籍或持有該自用住宅等適用規定,皆須以該三者為主,因此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若要出售土地予「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說明,為照顧民眾多次換屋的需求,故增訂土地所有權人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符合規定條件者,仍可按照10%優惠稅率繳納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年來網拍興起,許多民眾也藉此於網路上銷售物品,對此財政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只要符合「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等三要件,且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以自用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除了上述要件,房屋仍須符合無出租,並且供本人或配...
以《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為核心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的包租代管條例,《住宅法》更具有強烈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目的社會法性質。依據《住宅法》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106年1月間將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其免納綜所稅額度,每屋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實施年限為5年。換句話說,這項稅捐優惠措施,目的在鼓勵更多房東釋出空屋,以達成蔡政府8年設立20萬戶社會住宅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配合中央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國產署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25處國有土地、3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約20公頃,房屋37戶),及租用4處國有土地(面積約4.6公頃)。 行政院表示,支持政策的步調不會停歇,將會繼續請各部會積極盤點待活化的房地資源,作為儲備社會住宅的所需用地。國產署日前已配合篩選出73處國有土地(面積約28公頃)提供予內政部營建署盤點、評估是否適合作為社會住宅用地,後續將由營建署轉由各地方政府評估。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日前通過南機場整宅公辦都更3期及1期1棟審議,成為南機場都更通過審議的第一案。都更處表示,該案屬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無須再送內政部都委會;接下來將由更新會擬定都更計畫,市府會全力協助,目標是在2020年動工。 該次通過審查的是南機場3期及1期1棟,位置鄰近西藏路,屬於7塊更新地中的第2更新單元,而還需整合居民共識、安置攤商的南機場夜市區域,則不在此範圍內。 台北市都更處也向都委會提出將南機場更新範圍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日前公開標售市有非公用地共14標,其中2標脫標,脫標率為14.2%,平均溢價率2.61%。本次脫標總價最高的是三民區河濱段218地號(三民街253號旁)的第四住宅用地,面積約295坪,得標總價為1.17億,換算每坪單價約40.7萬元,溢價率達2.62%。 該標的位於建國三路以南、中華三路以西,面臨三民街,生活機能成熟,現況為綠地,周圍多3~5層樓的透天住宅,近年新建案則以住宅大樓為主。以該標位置為中心,周遭還有三民國小、河濱國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目前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之親屬適用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然而有些民眾擁有不只一處住宅,雖供自家人居住使用,也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等分別設立戶籍,但只能享用一處優惠稅率,其餘土地仍依一般稅率計繳地價稅。 對此基隆市稅務局指出,擁有不只一處自用住宅土地的民眾,若合計全部自用住宅土地持份總面積在限制上限內,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就不會僅以一處為限,民眾可依此原則進行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地上建物若尚未辦理保存登記(即無建物所有權狀),只要於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測量成果圖(有營業或執行業務者)或建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房屋全部供住家使用者),並提供經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該建物坐落的土地地號,仍然能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課徴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未辦理保存登記或無使用執照的房屋,如無房屋稅籍者,應先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設立房屋稅籍,但需特別注意,新設籍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來有民眾詢問,因子女就學所需因而將戶籍遷出,為何需補繳地價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對此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指的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該處進一步指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的自用住宅用地,如因子女就學、工作調動等其它因素須將戶籍遷出,應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任1人的戶籍在原處,才能符合上述設籍規定,繼續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且...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網路申報案件,將擴大實施跨分處收件及查欠作業。適用的案件範圍,除了原先受理的土增稅及契稅之一般買賣、一般贈與案件外,土增稅方面將增加受理包括自用住宅用地、農地不課徵、公共設施保留地、夫妻贈與、交換、政府受贈及公有移轉等案件。 契稅方面則增加受理包括夫妻贈與、交換、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新市鎮開發、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領買或標購公產案件等。上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