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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不少民眾會透過信託管理房產、現金等資產,作為財產傳承或退休規劃工具。不過,台北國稅局提醒,若原本設立的是「自益信託」,事後再將受益人改為子女或其他家人,即使信託財產沒有移轉,也可能遭認定為贈與行為,須依法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近年信託已成為常見的資產管理方式,不少民眾會將房產、存款等財產交付信託,由自己擔任受益人,也就是所謂的「自益信託」。然而,若後續因財產傳承或財務規劃需要,將受益人改為子...
資產傳承是每個人資產配置的終局之戰。提早過戶怕子女拿到財產後態度丕變?不提早規劃又擔心面臨高額遺產稅與家族爭產海嘯?本文將從法律與財稅的客觀視角,解密如何運用民法附負擔贈與與信託架構,達成「資產送出去也能合法要回來」的絕對主導權。同步拆解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節稅攻防,以及對抗惡意脫產的法律防線、銀行保管箱在過世後的封鎖課稅真相,並提供房產傳承的三大避險方案,助你穩健定錨家族財富。※由於相關法規皆會隨時調整異動,本文所提及之稅務...
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政府正推動建立比特幣國家儲備,但目前仍處於跨部會協調階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與執行架構。由於涉及美國司法部(DOJ)、國稅局(IRS)等多個聯邦機關,各單位對於查扣比特幣的管理、保管及後續運用方式仍存在不同看法,使整體規劃仍在研議中。根據《CoinDesk》報導,美國司法部近年已透過執法行動查扣大量比特幣,但如何長期持有、管理或納入國家資產配置,至今仍未拍板定案。另一方面,美國國稅局也已接手管理部分遭查扣的...
親屬買房想合法過關?情情提醒:先搞懂親等,再談金流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親屬間買賣房地產,最怕的不是不能買,而是明明想做買賣,最後卻被國稅局認定成贈與。最近市場上流傳一種說法:「叔姪買賣屬於二親等以內,依法會先被推定為贈與。」情情要先幫大家校正,這句話不能這樣寫。 依民法親等計算,叔姪通常是三親等旁系血親,不是二親等。真正會直接碰到《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以贈與論」...
當房東也能聰明節稅!4種出租身分比一比,每月最高1.5萬免稅額 文/日盈不動產|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小編 又到了報稅季節,小編最近收到不少房東私訊:「房子出租到底要怎麼報稅才划算?」、「聽說當公益出租人比較省稅,是真的嗎?」 今天就讓小編用一張表,幫大家搞懂「一般住宅」、「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跟「包租代管」四種出租身分的租稅優惠差異,讓你該省的稅一毛都不漏掉! 四種出租身分租稅優惠一次看 出租類型 法令依據 每月租金免...
換屋族當心!「買新賣新」不適用重購退稅 他170萬退稅額一毛都拿不到 M傳媒/綜合報導 換屋族想靠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省錢,卻因搞錯順序,170萬退稅額瞬間歸零!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無論是「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都必須以「出售舊屋、重購新屋」為前提,若將後購的房屋先行出售、保留先購的房屋,這種「買新賣新」的型態,不適用重購退稅規定。 自住換屋三大要件缺一不可 南區國稅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申請房地合一稅重購...
賣房忘申請自住優惠別慌!符合7條件仍可退土增稅 5年管制期這些事千萬別做 M傳媒/綜合報導 「賣舊屋換新屋,當初直接用一般稅率繳了土地增值稅,還能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稅嗎?」這是許多換屋族共同的疑問。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給出明確答案:可以。 即使按一般稅率繳稅 符合7要件照樣可退 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即使出售土地時未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只要出售與重購土地皆符合7大法定要件,仍可向稅捐機關申請退...
每月給5萬、3年後過戶房子 情情說實話:二親等買賣沒做好這件事,國稅局照樣認定是贈與!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情情,我親戚無子女,說要把房子給我,每個月給他5萬,3年後過戶,這樣應該沒問題吧?」 這是情情最近被問到的問題。每個月付5萬、3年後過戶,聽起來像分期付款買房,但在國稅局眼中,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法律「先推定為贈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視...
不到1%富人繳了44%綜所稅!財政部數據曝「免稅大戶」真相:28戶年收逾500萬一毛不用繳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昨(2)日公布202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統計,全台申報戶共698.2萬戶,應納稅額約4,791億元。數據顯示,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等)500萬元以上僅6.8萬戶、占0.97%,但這不到1%的申報戶,合計應納稅額達2,125億元、占總稅額44.36%。 45.3%申報戶免繳稅,316萬戶「零稅率」 數據同時顯示,316.5萬戶適用零稅率,占45.34%,...
租約寫「房客代繳稅費」當心!小編提醒:代墊1.8萬,租金要算19.8萬 文/日盈不動產|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小編 最近小編看到一個案例,覺得一定要跟房東朋友和承租的業者們分享一下。 高雄有位林先生(化名)開了一間地政士事務所,他向黃小姐承租一樓店面,雙方租約除了約定月租金1.5萬元(全年18萬元)外,也約定店面的房屋稅、地價稅及房屋火險費共計1.8萬元,全部由事務所負擔。 結果呢?事務所申報租金時,只報了18萬元,卻忘了把代墊的1.8萬元併入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