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提供更優質與便民的服務,擴大與全國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合作辦理繼承不動產代辦地方稅查欠服務。現在民眾只要持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全國任一縣市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及所屬分處(局),都可辦理跨縣市房屋稅、地價稅查欠作業。 稅務局說明,民眾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前,需向國稅局申報繳納遺產稅,並持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查欠,經查無欠繳房屋稅、地價稅者,才得辦理繼承登記。如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發展社會住宅租屋服務市場,以及鼓勵房屋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房屋所有權人的租金收入,依住宅法規定,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減免優惠。 該局說明,依住宅法第23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進行轉租及代為管理,或是透過租屋服務事業轉租代管予符合使用規定的對象,住宅出租期間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不超過1萬元內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與依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組織重劃會簽訂土地買賣預售契約,提供資金換取未來的抵費地,屬投資型買賣,與一般土地交易有別。應以所取得抵費地的重劃後評議地價減除所支付資金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所得額,計入登記取得抵費地所屬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若重劃後評議地價低於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者,以當期現值為準。 該局舉例,甲君於2013年與依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組織重劃會簽訂契約提供資金900萬元,該土地於2018年...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新制申報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並於規定申報期限內利用網路報稅,無空間及時間上的限制,輕鬆便利即可完成申報。 另外國稅局指出,為提供民眾更優質且便利的服務,自去年9月起,房地合一網路申報軟體新增可用「代理人身分」登入的新功能。納稅義務人若委託專業代理人(如代書、地政士、會計師或記帳業者)處理房地交易及報稅等事宜時...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減輕屬「無殼蝸牛」民眾的負擔,房屋租金支出可列為列舉扣除項目。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於全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可以在12萬元的限額內列報減除。 國稅局補充,但若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再適用該項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如同時有合乎規定的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時,可自行計算兩者可扣除的金額,以較大者申報減除。 國稅局提醒,民眾列報房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已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凡是2016年1月1日起的買賣、交換取得、受贈取得,或是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及停車位,除了符合免申報條件者外,其它交易無論盈虧,皆須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 該局說明,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的交易所得或損失,無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有民眾詢問,若將自己所有之房屋借與小孩,供其獨資商號使用而未收取租金,是否仍然需要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設算租賃收入? 對此高雄國稅局解釋,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實是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外,仍應參照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規定,上述提及法條中所稱他人指的是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租房屋供他人作營業使用,其約定的租金若明顯較當地租金低,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規定,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個人綜合所得稅原則上是採取收付實現制,上述的規定是屬於收付實現制的例外,即使當事人約定的租金確實低於一般租金標準,並非低報,稽徵機關基於課稅公平,避免出租人及承租人刻意約定偏低的租金,仍可將出租人的租賃收入調整至一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以肉乾聞名的老牌食品商家「馥御食品」,日前傳出因投資失利有財務危機,使得該公司位於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的旗艦店面,將於9月13日進行法拍,法拍原由為清償債務,查封人為星展銀行。 另馥御食品因欠繳稅款,所以該店面已遭到國稅局禁止處分登記。根據法拍公告,該案面積約67坪,1拍底價為1.02億元,換算成每坪底價約180萬元,略低於當地行情。 馥御食品表示,由於公司先前在不熟悉的產業領域投資失利,目前正積極與銀行協商,希望能夠暫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個人交易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的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效益,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