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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所有權

一共有:2656筆"所有權"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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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繳地價稅 特別稅率需9/25前申請

11月繳地價稅 特別稅率需9/25前申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資格的納稅義務人,須於今年9月25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才可於本年度立即適用,如逾期申請,則須自次年度才能開始適用。 稅務局說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或騎樓走廊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符合土地減免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土地所有權人應依規定,於今年9月25日前...

夫妻婚後 地價稅僅一處得享優惠稅率

夫妻婚後 地價稅僅一處得享優惠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許多民眾婚前各自擁有適用自用稅率的房地,但夫妻結婚後,婚前各自擁有依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房地,於婚後僅一處能夠繼續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僅以一處為限。因此夫妻結婚結婚後,僅有一處得以繼續適用優惠稅率,另一處若無其它直系親屬設立戶籍於內,將於結婚後的隔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

繼承土地須重申審核 地價稅才得享優惠

繼承土地須重申審核 地價稅才得享優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繼承母親所遺留的土地,原先是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近日收到繳款書上的地價稅卻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盼能申請繼續以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回覆,繼承而移轉的土地,由於課稅主體的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因此原先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也會隨著改變,所以在辦理繼承後,新土地所有權人應重新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地價稅才得以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該處進一步說明,自...

公益出租人 地價稅可享自用稅率

公益出租人 地價稅可享自用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鼓勵房東及其他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經濟及社會弱勢者,高雄市政府依住宅法規定,制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規定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土地,在一定面積範圍內,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自有住宅的中低所得家庭或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只要承租戶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屋主就會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而公益出租人須在被認定為...

已登記建物解約返還 無須課契稅

已登記建物解約返還 無須課契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若是因契約解除導致的不動產返還移轉,則沒有課徵契稅的問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已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的建物,若因契約解除而返還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納稅人依其所檢附的相關證明文件,分別以「判決移轉」、「調解移轉」或「和解移轉」為登記原因申辦的案件,由於不在契稅的規定範疇內,故無課徵契稅問題。 至於雙方...

房屋出租 房屋稅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

房屋出租 房屋稅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如果將名下的房屋出租與他人,房屋稅是否會有所變動或是增加?對此高雄市稅捐徵稽處說明,房屋稅乃是依房屋實際使用的情形按月計課。 原先供自住住家用的房屋,若出租他人供住家使用,應按照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若出租供營業使用,則須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稅負均會較原先自住住家用稅率(1.2%)增加。 稅捐稽徵處補充,若房屋所有權人經都市發展局或是社會局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在認定有效的期間內...

新型態地上權宅 民眾購買前需謹慎

新型態地上權宅 民眾購買前需謹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日有媒體報導台北市松山車站旁的地上權建案「潤泰代官山」,依報導所載指出,該案目前每坪定價為38.5萬元,幾乎是周圍新案價的3折,全案於7月1日正式公開,目前銷售已達4成。 地政局表示,「潤泰代官山」地上權建案依照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所核發的使用執照所載,地上4樓至7樓的使用用途為「一般事務所」,使照注意事項第15點第5款規定:「該案承買戶應依照原先核定用途使用,不得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計畫使用,且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

賣房給配偶 不適用土增稅一生一屋規定

賣房給配偶 不適用土增稅一生一屋規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土增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立法理念是認為土地所有權人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構成家庭的主要核心成員,故在戶籍或持有該自用住宅等適用規定,皆須以該三者為主,因此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若要出售土地予「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說明,為照顧民眾多次換屋的需求,故增訂土地所有權人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符合規定條件者,仍可按照10%優惠稅率繳納土...

住家經營網拍 符合要件可享自住稅率

住家經營網拍 符合要件可享自住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年來網拍興起,許多民眾也藉此於網路上銷售物品,對此財政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只要符合「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等三要件,且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以自用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除了上述要件,房屋仍須符合無出租,並且供本人或配...

房地合一新制 有無應繳稅額均須申報

房地合一新制 有無應繳稅額均須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查獲多起房地合一課稅所得為0或交易為損失案件,因民眾誤認無應納稅額即無須辦理申報,而遭罰3000元情形。對此南區國稅局提醒,自房地合一政策上路後,皆應依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主動申報納稅。 房地合一政策於2016年1月1日上路,自該日起,個人交易之房屋、土地,如於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