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8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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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關於救國團劍潭青年中心租金一案,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處說明,市有財產土地部分按照規定以年息5%計算收取;內政部認定為公益、非營業使用部分依法以60%計收;營業使用部分則依法以160%加成計收地租,而目前租地均依法持續收租。1988年以前中國青年救國團合法取得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建物產權約65%,國有財產則占35%,該建物群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百齡段六小段676等15筆土地,分別屬於國有,由財產署、交通部鐵路管理局及台北市政府管理。 自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