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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夫妻間贈與的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換言之,就是可由當事人選擇在贈與土地時「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指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不課徵」僅是本次土地移轉時不課徵,當未來該筆土地要移轉給第三人時,將以該筆土地「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來計算漲價總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提醒,由於夫妻贈與土地選擇不課徵土增稅並非真正免稅,未...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所有房屋屬於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賣時是否需要辦理申報繳納契稅?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不因房屋是否有辦理保存登記而有所差異。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如屬買賣、贈與、占有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6%,若是屬於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2%,而屬於典權移轉行為,契稅稅率為其契價的4%。 ...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來有民眾詢問,因子女就學所需因而將戶籍遷出,為何需補繳地價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對此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指的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 該處進一步指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准的自用住宅用地,如因子女就學、工作調動等其它因素須將戶籍遷出,應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任1人的戶籍在原處,才能符合上述設籍規定,繼續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且...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網路申報案件,將擴大實施跨分處收件及查欠作業。適用的案件範圍,除了原先受理的土增稅及契稅之一般買賣、一般贈與案件外,土增稅方面將增加受理包括自用住宅用地、農地不課徵、公共設施保留地、夫妻贈與、交換、政府受贈及公有移轉等案件。 契稅方面則增加受理包括夫妻贈與、交換、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新市鎮開發、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領買或標購公產案件等。上述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了加強查核防止有心人事逃漏土地增值稅,台北市政府稅捐處自今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將會與社會福利事業及各級學校主管機關合作,積極查核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的使用情形。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的土地,符合以下條件者,於移轉時得以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 2.法人章程明確記載法人解散時,其盛餘財產歸屬於當地地方政府所有 3.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許多民眾於新建房屋取得使用執照後又增建,或自行興建房屋、搭建鐵皮屋等,而未請領使用執照,也未申報設立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若民眾有上述情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小心涉嫌逃漏稅。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民眾常於房屋後面增建及頂樓搭蓋建物,或房屋增建夾層,或自行將騎樓封閉供車庫或營業使用,但民眾卻常疏忽,未於期限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等到被查獲或經人檢舉,因而發生漏稅者,除了要補徵應納稅額外,還要按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將自107年7月1日起展開本年度全市娛樂稅稅籍清查工作,營業人如仍未辦理娛樂稅登記或變更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者,請儘速依法辦理登記,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稅捐處表示,為健全娛樂業稅籍並掌握其營業狀況,維護租稅公平,將實地至商家查訪營業狀況;凡是提供各種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均應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來的檢舉達人除了喜歡抓違規、違停外,還另闢新的檢舉方向,高雄市有些工廠新建或增建廠房,可能忘了申報繳納房屋稅,而被檢舉達人盯上。稅捐處提醒納稅人一定要審慎檢視是否有漏報,以免被補稅處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所有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如果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時,亦同。所以廠房如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等情況,也應於規定期間3...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稅捐處提醒,如果自住稅率之房屋已變更為「非自住」使用,卻仍繼續使用自住稅率的1.2%,這樣的作法有違租稅公平。台北市目前有79萬餘戶房屋,是按自住稅率核准課徵房屋稅,該處在進行年度房屋稅籍清查作業時,首次運用「用水資料」對該市申報為自住房屋的民眾進行清查,經統計後有1萬餘件因無實際居住事實,依法按「非自住稅率」課徵。 該處表示,依財政部訂頒「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自住房屋必須是供所有權人本...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新北市政府已依住宅法規定,完成制訂新北市社宅及公益出租人的優惠稅率自制條例,未來可望透過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興辦社會住宅,並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弱勢者,落實居住正義。該自治條例草案目前將待議會三讀通過後施行。 該處進一步說明,自治條例草案是透過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方式,提供租稅優惠,獎勵興辦社會住宅,其中,以興建或購買等方式興辦的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50%;而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