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6年03月15日
- 1091人觀看
立法院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自10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其中值得留意的,按照新制繳納售屋利得稅的「自用住宅」,有取得時點的限制,意即:105年1月1日以後購入,作自用住宅使用的房地,以及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未滿2年出售的自住房地。除此之外,近日財政部公告有五種案例類型可以免除短期售屋而遭受重稅課處,此攸關短期非自願售屋需求的權益,因此整理耙疏有關於『非自願性售屋』條件,使民眾可以多留意,節省稅負:一、非自願性因素售屋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