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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促進土地有效利用,遏止非都市土地藉由開發許可養地牟利,內政部日前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已獲准開發許可的開發案,應於10年內取得使照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運文件,否則原開發許可將失其效力。此外,也一併調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申請程序及放寬水利用地容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容許使用面積等,配合打綠色通道及推動再生能源等政策。 內政部表示,這次的4項修正重點包括(一)調整水保或整地排水工程辦理...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內政部日前發布第46期(104年10月1日至105年3月31日)都市地價指數,結果全國都市地價總指數上漲0.04%,為自99年以來最小漲幅,整體走勢持平;各直轄市、縣(市)中漲幅最大者為澎湖縣,上漲3.22%;直轄市則以台南市上漲1.56%最多。 內政部指出,第46期全國都市地價總指數為119.33,上漲幅度僅0.04%,各縣市除澎湖縣漲幅超過3%外,其餘地價指數漲幅皆相當有限,其中台北市本期下跌1.52%,是99年以來首見。 澎湖縣政府說明,由於縣內遊憩休閒...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反映,表示自己想要將房地產贈與給姐姐,但因從未使用過「一生一次」的10%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土增稅率,因此想向稅捐處洽詢,該如何申辦?但結果卻被告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是無法適用「一生一次」的答案。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應就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按土地漲價總數額10%徵收土增稅。不過,由於「贈與」移轉並非「出售...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近來有民眾詢問,為何自家持有的土地作曬穀場用,卻仍遭課徵地價稅?對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表示該民眾繼承土地後,卻沒有向土地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因此仍需繳納地價稅。 該局指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是指都市計畫內的農業區、保護區、或公設保留地、未完竣地區、以及依法限制建築或不能建築地區,及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農業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如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用土地,仍可課徵田賦,申...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已經用過土增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現在又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是否還能再適用優惠稅率?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釋疑,民眾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只要符合相關指定條件者,即可不限次數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 稅捐處指出,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10%,原僅限「一生一次」,經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修正後,土地所有權人如已適用「一生一次」後,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只要符合條件者,可不限...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向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由於自家透天厝的1樓經營小吃店,2樓以上作住家使用,因此一直認為地價稅不可依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稅,直到和隔壁鄰居聊天時,才驚覺原來二樓以上的地價稅,可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也省下不少地價稅金。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為:土地及建物所有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面積以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因此即使一樓作為...
民國96年間富邦基金會地價稅官司敗訴確定,須繳292萬元。富邦基金會對於名下8筆土地興建大樓,興建完成後,除作辦公室用,也將出租,由於富邦基金會並未就此專案報請減免地價稅,土地不符合「本身事業用地」規定,無法據此免徵地價稅。由上開例子可知道正確認識地價稅之重要。所以針對地價稅的計算,除了是以「稅基」 × 「稅率」構成之外,有關之計徵課稅稅基、基本及累進稅率,優惠規定,以及減免情形,仍須詳加理解,俾免誤解稅務法令遭到補稅裁罰風險!地價稅課稅「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近年土增稅高漲,民眾為使出售持有已久的住宅土增稅負擔減輕,常會運用政府提供的「一生一屋」及「一生一次」的10%優惠稅率。但使用過「一生一次」的民眾也別擔心,因為只要符合「一生一屋」的適用條件,仍可繼續享有優惠稅率。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增稅的「一生一屋」適用條件包括(1)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3.5公畝(2)土地所有人出售前持有土地6年以上(3)土地所有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出售時無該住...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稅捐處日前表示,土地所有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僅能以一處課徵地稅。但若另有土地供直系親屬於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的範圍內登記戶籍。則可同時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僅一處的限制。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由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則採累進課徵,未達累進起點地價者,按基本稅率的千分之10課徵,超過累進起點則就超過部分最高適用千分之5...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常有民眾出售土地時,為騰空房地,會先將戶籍遷出,以方便簽約。日前有民眾詢問,戶籍遷出後,出售時可否按稅率較低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來課徵土增稅?對此稅務局則表示,只要未滿一年,且符合申請資格,即可依優惠稅率申請。 台中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人出售土地時,只要符合下列規定,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增稅(一生一次),1.未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3.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人或配偶...